招生资讯 | 最新!中大这3个招生简章出炉了
招生资讯
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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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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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简章。
第一条 招收对象
具备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29名,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不超过29名合格考生并予以公示。
第三条 招收项目及报名方式
一、招收项目
注: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报名及填报专业志愿(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至本科招生网查看附件了解招生专业)。
2.报名时间:2019年 2月2日—2月25日
3.注意事项
请按报名平台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含各学期成绩、获奖证书、参加艺术活动情况等),全部证明材料均须就读中学盖章,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除个人表演视频外,无需邮寄申请材料。
考生还需提交和邮寄个人表演视频,视频资料提交要求如下:
(1)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演奏的影像资料。
(2)视频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必须单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器乐类不得使用伴奏;视频文件建议使用MP4格式保存,确保能支持主流播放器且在500M以内,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有正面图像,播放流畅。
(3)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地区、中学信息等)
(4)视频文件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类别-项目-节目名称”,寄送时请用油性笔在光盘和U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报考类别、具体项目。
光盘和U盘请置于信封内(信封上请注明“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材料”字样),于2019年2月2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其用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模范村524栋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所提交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考生还须在报名平台提示的电子邮件接收时间内,将个人表演视频打包发送至报名平台提示的指定邮箱,视频文件以“考生报名号-报考类别-项目-节目名称”命名。
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按时提交,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9年3月11日在平台通知初审结果,请考生及时登录平台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于3月15日前登录报名平台缴纳测试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0日-3月23日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物价标准,我校收取考试费200元/人。
二、测试分为文化课笔试和艺术专项测试:
1.文化课笔试科目:综合卷(语文、数学、英语)。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艺术专项测试采取“现场录制考生音像、另行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
测试内容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至本科招生网查看附件
测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
测试地点:中山大学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名单确定:
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其中,对于艺术专项测试特别突出的考生公示为“优秀”,该类考生数量不超过教育部规定的“一本线”名额。
第五条 录取政策
一、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
其中,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二、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录取成绩可降至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规定,若所在省(区、市)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方可享受中山大学的优惠政策。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入校后自动成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七条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月24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0-84115568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首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试点高校,是全国第一个大学生体育训练基地。为提升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以体育拼搏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精神面貌,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项目
田径、游泳、排球、击剑、男子足球
各项目小项详见《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标准》(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生项目、位置及候选资格数如下:
注:所有信息以报名系统提交为准,不得更改。考生务必按照系统填报的项目(含位置)进行测试,否则成绩视为无效。
招生科类
二本线总计划数不超过38人。因招生计划较少,二本线候选资格仅限以下省份相应科类的考生报考,科类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考生将无法获得二本线候选资格(单考单招和二本线65%不受此限制)。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并参加过专业比赛(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运会、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等)的考生只能报考单考单招考试,且录取后必须全日制在校就读,否则视为自动退学处理。
四、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需有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考生为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材料(详见《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模板)》)。
五、考生须下载《中山大学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类型确认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名后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受理考生关于更改报考类型的任何申请,报考类型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志愿。
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日至2月18日
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时须确保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五、选拔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获得专业测试资格名单。参加学校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于2019年2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获得专业测试资格者打印准考证。按照物价局收费标准,申请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登录报名平台缴纳测试费用200元。
审核通过的击剑项目考生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测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2
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9年3月1日下午(14:00—18:00)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体育部一楼办公室(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英东体育馆西侧)
报到须知: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报名申请表、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比赛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成绩册等材料原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将对测试成绩达标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足球、排球、田径考生测试小项(位置)以报名系统填报为准,不得更改。测试时必须以系统所报小项(位置)进行测试,否则成绩视为无效。
(二)测试时间
游泳、排球:2019年3月2日。
足球:2019年3月2日。
田径:2019年3月2日下午是第一测试单元、3日上午是第二测试单元,考生可自由选择测试单元。
(三)统测报名和测试
审核通过的击剑项目考生参加全国统测,具体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四)文化课考试
1.申请条件
田径、游泳、排球和男足中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并经过我校专项测试达到单考单招的标准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报名要求
考生须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内,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相关系统中进行测试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3.考试安排
考生应根据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
3
候选资格名单的确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小项的急需程度等情况择优确定候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录取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省级统考涵盖的项目,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获得单考单招候选资格的考生,经公示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按所在省(区、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三、获得二本线65%候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公示要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在其所在省(区、市)本科批次所在科类我校投放的专业范围内,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医学长学制专业除外)。
四、获得二本线候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公示要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将根据运动队二本线的分省计划,按照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一)录取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二)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在其所在省(区、市)本科批次所在科类我校投放的专业范围内,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医学长学制专业除外)。
(三)二本线分省计划数将与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资格名单同时公布。
五、对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监督管理
一、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三、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八、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月23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部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体育部咨询电话:020-84113108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9开展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工作,现就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面向21个项目招生,根据报考情况择优录取。
02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我校接收以下21个项目的免试运动员: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艺术体操、击剑、跆拳道、赛艇、皮划艇、水球、铁人三项、帆船、棒球、垒球、攀岩。
(四)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参加指定项目(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至本科招生网查看附件)国际赛事,取得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成绩;
3.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4.参加指定项目赛事(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至本科招生网查看附件,武术类项目除外)奥运会项目组别的最高级别组,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
5.参加武术类项目指定赛事最高级别组比赛,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其中武术套路比赛传统项目组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
1、《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至本科招生网查看附件)(原件);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证件照(3张)。
(一)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运动员须在2019年2月14日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扫描件提交到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注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材料”。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招生办公室(收件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36491 邮编:510275
电子扫描件接收邮箱:sysuzsb@163.com
纸质材料和电子扫描件为报名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报考无效。
(三)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确定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名单,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四)经学校盖章签署同意录取意见的运动员须在2019年2月20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运动员须自行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3月1日-15日)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录取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考生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文化课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而定。
(六)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一)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工作。
(二)我校只接收唯一申请中山大学的免试入学审批表,重复申请多所高校者,将可能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四)学校监察部门对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五)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月23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部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体育部咨询电话:020-84113108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本科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西北区52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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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招生办公室
图片:官微往期推送
编辑:詹潮儿
责任编辑:曾琳源
初审:李劲峰、陈凌
审核发布:陈建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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