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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中大南校区校园规划问答

2015-12-12 中山大学官微 中山大学



2015年12月11日上午九点,中山大学南、北校区规划审议会在数学新楼209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程焕文校长助理主持,各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校工会委员及教工代表等六十一人出席了会议。


为了实现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入国内第一方阵的目标,我校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程焕文校长助理介绍了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南校区本次规划用地范围包括南校区本部及怡乐路地块,规划的目标是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功能分区,为教学科研提供充分的硬件条件。


通过西区部分住宅调迁至怡乐路地块,整体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美化校园环境,恢复中大传统校园风貌,增加绿地及公共交流空间,增加室内外体育设施及活动场地,为学校师生员工营造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并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


基建处冯双处长介绍了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北校区本次规划的重点在于通过新建学生宿舍、科研楼群等,极大地改善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校园规划的解读,就南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及住宅调迁方案充分参与讨论,参会人员表达了南北校区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住宅调整方案的理解和支持。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60人赞成,0人反对,1人弃权,通过了我校南、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南校区校园规划

Q&A


1为什么编制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基本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各高校必须抓紧编制并及时修订校园规划,并做好校园规划与学校事业规划、五年基建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协调统一。对于没有校园规划的校区,原则上教育部将不再批准单体项目建设。为了实现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入国内第一方阵的目标,校园规划可以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功能分区,并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


南校区历史悠久,号称1800亩,由于南海海洋研究所、广东省昆虫所的原因,用地范围减少。九十年代末为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执行国家房改房政策,使得校园的教学科研用地进一步减少,校园环境质量下降。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恢复我校传统、特色风貌,利用怡乐路地块进行校区内各功能调整,机会难得,故编制南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据此建设百年乃至千年校园。


2南校区规划方案对教职工有什么影响?


西区住宅区由于建设年代较久,存在不少楼宇没有电梯、房屋老化质量下降、机动车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绿化较单一、户外活动空间不完善、住宅区无法实现封闭管理等突出问题,不满足小区化、现代化、老龄化的居住要求。


在怡乐路地块建成带电梯的住宅、配备充分的机动车泊位、优美的绿化环境、合理的户外活动空间、实施全封闭管理等高品质居住小区。且每栋新建筑底层架空高10米,可作为户外交往空间,满足校内退休教职工的活动需求。


3南校区规划方案对学生有什么影响?


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新建学生宿舍、扩建学一饭堂、增加了教学科研用房。


增加了室内、外体育场馆及活动场所,如东区室内恒温游泳馆、松园湖边的综合性体育馆、室外的网球场等,全面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4南校区规划方案对校园环境有什么影响?


增加了马岗顶、松园湖一带的绿地、增加了南门一带绿地,恢复校园的传统风貌,提升校园环境。


5校园住宅调迁范围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实现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完善学校的功能分区,拟对东部马岗顶、印刷厂、西部L地块、531-535栋等近教学区的地块优先进行调迁,使得学校的教学区范围能进一步扩大,满足教学科研发展的需求;美化校园环境;更好地保护康乐园早建筑群。


6怡乐路地块作为住宅是否距离学校太远?


我校于2012年5月以划拨方式取得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怡乐路地块,土地面积41.75亩,该地块西侧为祈乐苑,东侧紧邻我校西区住宅区。


本次校园规划中拆除两者之间的围墙,道路系统连通,怡乐路与南校区成为一个整体。


7房改房的住户迁至怡乐路住宅,是否有产权?


西区房改房调迁至怡乐路地块,新住宅同样有房产证。


8校园住宅调迁方案怎样执行?


校园规划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调迁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学校将在充分尊重和保护业主的权利,按照国家规定,在自愿和确保业主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调迁。


9校园住宅调迁方案何时开始实施?


怡乐地块住宅将在“十三五”期间逐步建设,故调迁亦会在相近的时间内开始。


10调迁的意义和原则?


(一)优化资源:现校园土地资源已极其紧张,通过怡乐路地块调迁可以为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释放出一定量的空间,为学校百年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二)机会难得:十多年来,学校一直在进行校园规划的调整,但均未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近期经沟通,政府部门愿为中大校园规划的调整提供机会;


(三)业主自愿:充分尊重和保护业主的权利,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迁;


(四)友好协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确保业主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调迁;


(五)解难纾困:解决无电梯的老职工生活不便,改善旧楼业主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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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建处

编辑:蔡国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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