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要给临安“发钱”!村子怎么建自己定,省里给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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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组织开展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了15个县(市、区)为2018年试点单位,临安成功上榜。
11月20日,区领导骆安全、章登峰、沈建、楼秀华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调研美丽乡村(村落景区)建设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骆安全强调,要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全域景区化要求,建精品、打品牌、强集体、富百姓,努力在“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中走在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7年度,我区共实施10个村落景区创建任务,涉及项目307个;当前,299个项目正在施工,其中73个项目已完成。已有大峡谷村落景区、太湖源头村落景区等7个村落景区与运营商签约,探索实施企业化运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专项资金是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以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补助性奖励资金。
✔村庄道路,包括通村道路以及村内各自然村道路连接和硬化,田间机耕路修建;
✔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村庄河道治理;
✔村民饮用水项目,包括村内自建水源和统一供水设施建设;
✔村内卫生保洁设施,包括村庄污水集中治理、村内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建设;
✔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包括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村民文化健身休闲活动场所等建设;
✔村民群众认为受益面较广的其他便民利民设施项目。
✖村民私人属性的房前屋后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由村民自己负责投入;
✖对单纯用于村干部办公的村级组织办公楼建设、弥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公共开支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对非集体属性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一般不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奖补资金一年一定,为减轻村级负担,要合理控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投资规模,省财政奖补资金一般为项目核准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左右。积极鼓励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省财政厅要求试点县(市、区)打造富有地方特色,能发挥引领作用的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精品村。重点支持连线成片创建,试点村布局上以中心村、特色村为节点,以景观或产业带为轴线,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新模式。
试点县要尊重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运行管护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和发挥企业、社会组织等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积极性,实现共建共享共赢。科学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规划,注重与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
试点工作由省级统一部署和立项审定,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探索自下而上的建设决策机制、自上而下财政奖补机制、资金多元筹集投入机制、多业态产业发展机制、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村内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和乡村治理机制等,增强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后劲。
编辑/吕萍 综合自/今日临安、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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