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新湾家长,新湾街道2017学年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出炉啦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做好新湾街道2017年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订如下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有新湾街道户籍的新生。
二是非新湾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新湾,且父母一方在新湾拥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或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交纳杭州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取得新湾的居住证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新生(截止2017年8月31日)。
二、招生计划
新湾第一幼儿园2个班50人;新湾第二幼儿园4个班100人;新湾致远幼儿园3个班75人;
三、招生服务区
新湾致远幼儿园:常住儿童户籍:共和村、共建村、共裕村、共兴村、新南村、三新村(原新湾村)、新北桥社区、冯娄横河为界以南住宅小区。
新湾致远幼儿园:非常住儿童户籍:冯娄横河以南住宅小区部分含有有效房产证的。
新湾一幼:常住儿童户籍:创建村、创新村、宏波村、宏新村。
新湾一幼:非常住儿童户籍:新湾街道范围内。(包括江东园区新湾区域)
新湾二幼:常住儿童户籍:建华村、冯娄村、三新村(原新龙村、新建村)、以冯娄横河为界以北住宅小区。
新湾二幼:非常住儿童户籍:新湾街道范围内(包括江东园区新湾区域)。
四、收费标准
保育费280元/月·生,代管费100元/学期·生,预交伙食费840元/学期·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证件
六、具体招生操作办法
1.在招生计划指标内招收各类新生。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新湾街道户籍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服务区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的,全部录取;跨服务区(在该服务区有独立房产)报名的,在可容纳的前提下予以录取,无法录取的,由原服务区幼儿园录取。
非新湾户籍的新生,在招生指标范围内予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指标数时,根据缴纳杭州市社保年限长短决定录取,具体详见《新湾街道2017年幼儿园非新湾街道户籍新生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