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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晋城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标准

2017-06-26 刘小玉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近日,从晋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的有效落实,日前,晋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从今年1月1日起,晋城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至少提高3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平均提高500元。提标后,晋城市各县(市、区)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如下:


县(市、区)

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

农村特困

集中

分散

单位

元/月

元/年

元/年

元/年

城区

541

3756

6400

4030

泽州

541

3756

6400

4030

高平

541

3756

6400

4030

阳城

541

3756

6400

4030

陵川

515

3500

6400

4030

沁水

515

3500

6400

4030

全市平均

532

3671

6400

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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