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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晋城进一步明确2017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特别是优质普通高中!

2017-07-13 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

晋城市

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招生考试录取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市直初中学校: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7〕3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录取实施方案。


一、完善招生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一)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和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要主动接受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落到实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考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市招考中心通过“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上平台,增加中考管理与服务的透明度,提升中考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实现考生网上自主报名、填报志愿,本人报名资料、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资格、加分项目资格及分值、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网上查询。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6月15日--6月22日,市招考中心通过“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与初中学校班级张贴两种方式,对考生是否具有优质高中分配到校计划资格,照顾类型,体育、理化实验、信息技术分数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县(市、区)招生部门负责接收登记问题反映,并及时书面将问题反映移送给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未按规定公示公布的,录取时一律不予采用。


优质高中分配到初中的学生资格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确定、公示和解释。考生对资格确定提出的异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及依据要明确答复考生。


(三)全市高中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分校招生计划、生源范围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审定的招生计划(专业)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省、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志愿填报


各级招生部门、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使每个考生都了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办法。要尊重考生的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人强迫考生更改志愿,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有关责任人。


(一)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志愿:

6月23日8:00--27日18:00,考生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 www.jckszx.cn)在导航栏点击“考生登录”,进入“山西省晋城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信息系统”,点击左上角“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志愿入口”按钮,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所测试学校将报考志愿填入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志愿栏。


(二)填报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

7月17日8:00--19日18:00,考生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 www.jckszx.cn)在导航栏点击“考生登录”,进入“山西省晋城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信息系统”,点击左下角“填报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入口” 按钮,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考生还可以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选择“考生登录”→“中专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中专考试” →“2017 年五年制高职、中专填报志愿及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进入“山西省高职、中专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


8月10日8:00--11日18:00;9月10日8:00--11日18:00;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缺额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或“山西招生考试网”补报志愿。


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放。市招考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 一次性满额投放。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二)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在确保指标完成率不低于90%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录取办法,向社会公示后,由市招考中心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学校进行投放。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录取办法时,对完不成优质高中分配计划的情况,要有明确的规定。优质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出现同分数竞争不退档,全部录取。


(三)晋城一中、晋城二中、市实验中学的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指标录取的办法是: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

二是当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城区和泽州(晋城二中、市实验中学为城区)享有优质高中分配资格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志愿、考试成绩和降分范围,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

三是当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优质高中指标计划,将转为统招计划。


(四)特长生的录取依据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试行招收特长生的录取细则》(晋市招考中字〔2017〕5号)执行,完不成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五)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非应届考生发档线提高10分。


(六)政策性加分依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招考中〔2017〕3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加分和考试科目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


(七)7月15日--21日,普通高中预发档分数线及预发档考生花名同时在晋城市教育局网站(网址:www.jcedu.sx.cn)和“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网址:www.jckszx.cn)公示。考生如发现分数、志愿、学校匹配错误,或公示的学校预发档线等于或低于自己分数,又填报有该学校志愿(即应发档而未发档),要在公示期内联系所报名县区招办,查明原因。


7月25日--26日,考生登录网络平台,查询普通高中录取结果。

7月27日--28日,被录取考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处理。


(八)职业高中(中专)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相结合的办法。中考分数公布以后,招考中心一次性将有报考志愿的考生信息发给学校,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及时安排已录取考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志愿考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职高学校,可以自主组织生源,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办理录取手续。并向省招考中心报送录取数据。


四、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一)高中录取期间成立高中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监督检查组,职责与名单见附件1。


(二)严格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审核、学籍注册联系制度。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参与中考招生;没有招生计划,招考部门不提供生源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办理录取手续;没有录取审核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予学籍注册。建立健全高中招生录取、学生学籍注册与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金联系制度。设立统一的学生注册比对平台,招生部门的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每个注册学生,只能注册一个普高或一个职高学籍。坚决杜绝套取国家财政资助资金的事件发生。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市、区)制定辖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不得与省、市文件规定相抵触,超出文件规定的,必须先行书面上报审批。

高中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必须对入学资格进行一次认真核查,发现考生实际表现与入学条件明显不符时,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招考中心反馈。对非正常入学的,坚决予以清退。涉考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四)市招考中心通过2017年中考《报考指南》和“晋城市中考信息管理与服务”网上平台公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生源范围、考试时间及科目、志愿填报时间及注意事项、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新生报到时间、获取中考信息及咨询投诉举报的渠道等信息。

晋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附:晋城市2017年高中录取时间安排


7月12日  召开2017年全市高中录取工作会议。

7月12--14日 信息统计。

7月15--7月21日公示普通高中预投放分数线、预投放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志愿投放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考生花名,学校安排考生办理入学手续,网上自主录取系统开启。

7月22日--23日 公示期间考生问题反映汇总。

7月24日领导组听取问题反映汇报,划定招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7月25日--26日 向招生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学校录取审核、通知考生。

7月27日--28日 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又未申请延迟报到的考生,按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对待。

8月3日 招生学校向市招考中心上传录取结果信息。

8月10日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网上自主录取系统关闭。

8月10--20日 打印录审表,办理录审手续。

8月20--25日 信息统计。

8月底前,向省招考中心报送录取数据,结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来源: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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