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公布了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名单
晋城市成为全国27个获得创建资格的城市
之一
也是山西省唯一上榜城市
哇~厉害了我的大晋城
用两年时间完成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任务
力争到2019年底初步形成
网络健全、结构合理、
发展平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形成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
制度设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
经验和成果
成为国家中部地区公共文化创新发展
先行区、示范区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2011年由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创建及验收的周期为2年,验收合格后,命名颁牌。创建示范区已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为: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法律法规,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加强改革创新,率先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