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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依然活着,太阳总是要从东方升起来的

2016-10-25 宾语 廉政空间

如何避免贾敬龙之后不会再出现“甄敬龙”、“牛敬龙”,这是贾敬龙案留给社会的考题——



  

昨天下午,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图中)走出最高人民法院。


贾敬龙活过了昨天夜里12点。


    太阳照样升起,贾敬龙依然活着。


    太阳总是要从东方升起来的。


    昨天(10月24日)是最高人民法院送达贾敬龙案死刑核准裁定书的第七天。昨天上午,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在胡月光、谢明华和孙愿平3位热心人士的陪同下,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敬媛向最高检递交了《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


    昨天下午,胡月光、谢明华和孙愿平又陪同贾敬媛来到最高人民法院。


    孙愿平告诉宾语的廉政空间,13:30,贾敬媛进入最高法申诉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直到17:00许才走出来。


    根据贾敬媛的介绍,核准贾敬龙死刑的3名经办法官——审判长敖卫春、代理审判员鹿素勋与魏海欢接见了她,把她反映的事情认真做了记录,收下了《贾敬龙故意杀人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三位法官表示,会“按照程序认真办理”。


    贾敬媛说,最高法院院长尚未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死刑核准裁定书下达7天了为什么没有执行?


    最早关注此案的张耀杰这两天一直在“普法”:死刑核准和执行,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前者属于审判环节,后者属于执行环节。


    核准死刑后,必须要经过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执行令,才能进入执行环节,也就是七天內必须交付执行。如果没签发执行令,那么就不能执行,无论核准多久都不能执行。


    在实践中,存在核准后迟迟不签发执行令的情形有些甚至还拖延很久。


    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考虑到生命的敏感脆弱和慎重,防止错杀。所以在审判环节之外,另增加签发执行令程序,目的就是制约审判环节。


贾敬龙是否有罪?


    贾敬龙当然有罪,而且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贾敬龙杀了人,对他的判决还要经过一审,二审,死刑核定……这些程序。在核准死刑后,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网友、法律界人士、社会学家、新闻媒体呼吁“刀下留人”,就是因为人没有九条命,一定要慎之又慎。


    但贾敬龙用射钉枪对村支书一枪毙命。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行,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贾敬龙是否有罪,相信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个问题。问题在于,他是否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标准?是否适用“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也把“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确立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被害人对于凶案的发生有没有明显过错否体现在了量刑过程中?人民群众通过这个司法案件是否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贾敬龙。


    热爱生活的贾敬龙为什么会杀人?


   






    凡事皆有因果。贾敬龙案是因为他的婚房被强拆引发的,这是个基本的事实。


    贾敬龙是个热爱生活的小伙子。为了把热恋了4年的女友娶回家,他把自己辛苦打工挣来的钱几乎全用在了婚房的装修上。但在举办婚礼前的半个月,他用来娶新娘子的婚房被强拆了,他的新娘后来被别的男人给娶走了……


    贾敬龙的房子该不该拆?


律师提供的材料显示:2008年,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在自家的老宅基地上(有《宅基地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起了两层楼房,二楼分给已经成年的贾敬龙独立居住。


2009年11月,北高营村“两委”为发展房地产业,决定以“旧村改造”的名义拆除村民房屋,实施拆迁;因为对旧村改造方案和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贾同庆和村里拆迁补偿较少的几户人家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名。


因为村里的拆迁协议上有“凡是在本次拆迁范围内的村民,必须按照我村制定的拆迁改造方案各条款执行”、“凡是不支持我村旧村改造及有关规定的,后果自负”、“甲方(村委会)有权终止乙方一切集体福利待遇,且今后不再补发,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在集体范围内安排的工作”这些“政策条款”,于是,贾同庆年过八旬的母亲的生活保障福利被停发了,家里被停电停水了,与贾同庆同村的兄弟们也受到了“连坐”。



    

万般无奈,2010年11月10日,贾同庆在未征得儿子、女儿同意的情况下,被迫与村委会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


    2012年01月,贾同庆以平价购买了村里开发的楼房一套(村内高层6号楼1单元301室,三室,130平方米),实际由其夫妇、老母亲、次女贾敬媛等共同居住。


    2013年初,贾敬龙与谈了4年的女友确定婚期,决定在2013年5月25日举行婚礼。


考虑到在新房内实际住着父母、奶奶、姐姐等,用作婚房不便,拜托其二伯向村委书记兼主任何建华说情,请求同意先在旧房结婚,待置换的新房装修之后再拆迁。这一请求被何建华予以拒绝。


    2013年5月7日,距婚期18天,村里将贾敬龙几乎花掉全部积蓄已经装饰好的婚房强行拆除。贾敬龙数次报警,未果。拆除后,村委才向贾同庆交付了置换房的钥匙。



强拆现场。


    2013年5月25日,因婚房被拆以及与村委的矛盾,女友吕丹丹与贾敬龙分手,贾未能如期结婚。之后,贾敬龙多次和何建华交涉,要求合理补偿,被拒。


    2015年2月19日,案发。


强拆的村支书该不该被杀?


    2015年春节前,北高营村在新村小区最东侧的道路上搭建舞台,准备进行连续五天的演出。大年初一(2月19日)上午9时许,舞台旁边围满了准备观看节目的村民。何建华穿着一件大衣,在舞台上给村民们拜年后,就从舞台南侧的台阶下去了。刚走到台阶下面,被贾敬龙用改装的射钉枪,对着何建华的后脑就是一枪,行凶后迅速逃离现场。



    

   57岁的何建华强拆了贾敬龙的婚房,也拆散了贾敬龙的婚姻;贾敬龙用暴力手段为自己讨“公道”,让强拆他家房屋的何建华没有活过57岁的大年初一。


    资料显示,北高营村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全村约500户,2000余人。何建华已经当选了两届北高营村村支书兼村主任,在去年被射杀前的选举中,何建华第三次当选,仍是该村村支书兼村主任。


    宾语的廉政空间注意到,早在2010年4月开始,网上就出现了多篇控诉何建华“恶霸治村”的文章。4月29日的一篇《史上最牛村支书“征地令”现身河北》帖子指出: 


    河北省石家庄市城郊村一名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上任一年,便把上届村委会招商来的私营企业折腾个遍,不仅以种种名义强行收取企业50多万元“保护费”,还迫使私营企业老板为他“吃、喝、嫖、抽”买单。如果企业不向他交钱或不为他“买单”,他便采取停水、停电等各种手段给企业“小鞋”穿,甚至撵走企业。一些私营企业老板敢怒不敢言,希望能尽快斩断这只伸向企业的“黑手”。



北高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建华。


  “问题支书”掌权。北高营村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北方向,几年前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村庄。而随着市区向北扩张,体育大街向北延通,紧邻石家庄北环路的高营村优越的地理位置凸显出来。一些居心不纯的人,也开始对村内2000亩土地这块“肥肉”垂涎三尺。


  2009年4月,北高营村长期做润滑油生意的老板何建华当选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从此,何便开始全力掌控村政权。


  虽然是按程序选举,但据群众反映,何建华在竞选时花费了数百万资金进行贿选。接近何建华的一名村干部反映,何在选举期间,曾用袋子装着大量现金在村内“展示”。“何曾在公开场合说,其买党票花了6万元,选举支部书记时用去了200万元!”这位村干部的说法让记者大吃一惊。


  一位深受何建华乱收费之害的私营企业老板向记者反映:1996年至2006年期间,何建华曾因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和盗窃、打架等违法行为,分别被司法、公安部门判刑和劳教。


  按照《党章》规定,受到刑事处分的人,必须开除党籍,更不能担任党支部书记一职。


  向企业伸手要钱。何建华上任村支部书记并兼任村委会主任后,向企业敛财乱收费行为便随之开始。据村民反映,何建华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选举时我花去的钱一定还要捞回来”。


  2006年成立的河北联诚物流公司是河北一家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搬到北高营村刚3天,何建华便担任了村党支部书记,随后当选村委会主任。何便要求联诚物流公司预付50万元用于为村民办理了人身财产保险。随后,何建华胁迫联诚物流公司老板达成口头协议,协议约定除支付合同规定的各项租金等费用外,每年还要给何建华本人25万元。


  联诚物流公司运营之后,做为村支书的何建华经常“光顾”,每次都由该公司领导陪同其去舞厅、歌厅、桑拿等各类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搬迁到北高营村刚满一年,我公司仅陪同何建华进行娱乐费用开支已达40余万元。”联诚公司王总经理告诉记者。


  “村霸式”统治。“要钱就得给”成了北高营村委会“潜规则”,而遭遇村干部索要费用的企业老板则讥讽为交“保护费”。不仅如此,在招商引资时,北高营村村委会向联诚物流公司声称所占地为一般农田,而如今联诚物流公司所占土地则被长安区政府列入违法占地专项整改行动中。


  联诚物流公司不仅遭遇了停电断水,该公司一名经理去协商解决问题时,何建华则指使村干部和治保会人员暴力打伤前去协商的公司经理。


  在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时,何建华组织了10余名闲散人员,充当治保会人员,专门向在辖内的企业“收费”。


  一些企业在遭到这些人收费时,大部分是敢怒不敢言。博达公司因对这些莫名其妙的“收费”十分不满,没有理会。这些人在博达公司“收费”遭拒后,“黑手”便伸向了这家企业,结果企业遭到了打砸。治保会人员在博达公司大打出手时,致使该公司一名员工受伤住院。随后,博达公司的拖拉机等车辆被强行带走,并将100余间温室和房 53 30832 53 16433 0 0 953 0 0:00:32 0:00:17 0:00:15 3294屋推倒。目前,这片土地上则建起了一个钢材市场。


  村民还向记者反映,2009年5月份以来,何建华将村里部分基本农田对外租赁,有的建成仓库、有的建成市场。为了能够囤地,在联诚物流公司东边百余亩耕地上堆满了建筑垃圾。反映问题的村民说,村支书何建华曾称,现在多存地,以后可以搞开发。一些村民的果树和麦田遭毁,一些未同意占地的村民遭到了停水、停电等强制手段。


  面对何建华“村霸式”的统治,被招商到北高营村的企业老板感到很无奈。 “这样的环境,怎么能让企业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呢?”联诚物流公司王总经理表示,村支书的一些做法让企业难以忍受,目前河北省正在转变干部作风中,而村干部的作风更需要转变。

   

最高法该不该“刀下留人”? 


    辩护人认为,贾敬龙对被拆迁房屋的二楼拥有独立的、合法与合乎情理的使用权。被害人组织的恶意强拆,不仅违法而且违反了公序良俗,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存在重大过错。


    案发的前一天,贾敬龙在手机里编写了准备群发的短信:“我以颤抖激忿的心潮按下群发,以热泪感馈关心我之短信对方。狂野在报仇何建华的自首之路。”但作案后,存在手机里的自首短信“未来得及发出”。


    2015年11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贾敬龙案一审宣判,认为“贾敬龙虽事先编辑短信称作案后要投案自首,但并未向他人发送,其作案后也未拨打‘110’报警电话,其驾车离开现场时被群众撞伤后抓获,证实其行为属正在投案途中被抓获的证据不足,故对该辩解和辩护观点,法院不予采纳。”法院同时认定何建华对贾家住宅强拆的证据不足,否定了“不具有对社会公众危害性”的辩护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贾敬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代理律师李玉克与赵晓亮认为,《拆迁协议》是在强行、强制之下违背自愿原则的无效协议,贾敬龙在自己的财产受到暴力侵犯寻求救济未果、权利救济缺位下引发本案;同时贾敬龙在作案前编写自首短信、作案后也有与前女友通话表示自首意愿,应认定为自首;对被拆迁者杀人案从宽处罚。


    在辩护意见中,代理律师指出:贾作案后驾车行驶的路线是前往长丰派出所方向,而非逃跑时应选的离开市区方向;被打时躺在地上还在拼命呼喊“警察,我要自首”;作案后与前女友的通话中也明确提到杀人后要去自首;汽车油箱里的油量不足以跑25公里,车后备厢里准备好了要提供给警方的所有材料,且身上不带分文,都不像要逃跑的样子,等等。因为其打算驾车到公安机关自首,其未打电话报警也完全可以理解,其归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综合这些因素,辩护意见认为,应该能认定成立“自首”了。


    上述辩护意见并未被采纳。2016年5月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贾敬龙“以身试法”,无论对29岁的他,还是57岁的被害者,无论是对他自己的家庭,还是对方家庭,无疑都是悲剧。杀一个贾敬龙容易,问题是,让贾敬龙去“抵命”,就能起到“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了吗?在贾敬龙们的私权遭到恶意侵犯时,他们的权利谁来维护?如何避免矛盾的激化?如何避免贾敬龙之后不会再出现“甄敬龙”、“牛敬龙”?这也是贾敬龙案留给社会的考题:为什么热爱生活的贾敬龙会“沦为”“杀”——“人”——“犯”???


     昨天夜里,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陈东升发表评论指出——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新选择:维持原判,对贾敬龙执行死刑易如反掌;但绝大部分国人认为,留贾敬龙一命,更符合法治精神,更能赢得公道人心。真诚希望舆论的声援、呐喊能成为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的理由和契机。这并非舆论绑架司法,而是公众呼吁回归法律的正义本义:给贾敬龙留生机,也是给公道人心留尊严,给法治中国留希望。(文/宾语)宾语的廉政空间微信公众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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