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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祁东公职人员性侵幼女事件

宾曰语云 宾曰语云 2019-12-31

湖南祁东“多人与幼女发生关系”案,在案发一个月之后,终于有了官方回应:7名涉案人员被逮捕,其中两人系公职人员。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强烈谴责这一道德沦丧的犯罪行为,呼吁司法机关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惩!保障受害女孩的合法权益!


未满12周岁,在校读书,被骗失联,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被救后在长沙医院诊断为创伤后精神障碍,母亲带着孩子多次想跳楼自杀,父亲头发全白……


女孩包括女孩的家人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是事实;公职人员涉案,也是事实。


然而,“犹抱琵琶不抓人”的祁东县检察院,在前面弄出个“年龄存疑”的幺蛾子之后,再生幺蛾子,说是12岁女孩“长期卖淫”。这不免令人生出诸多疑问:


一问:为什么媒体报道后才抓人?


湖南衡阳市祁东县的周先生11月16日在网上泣血发帖:今年9月28日17时许,其女儿周某婕的同年级不同班的同学王某茜以辅导作业为由,将周某婕从家中骗走,并带至祁东县“金樽KTV”。



9月28日至10月6日,周某婕被人带到KTV、宾馆等地,遭多人强奸;警方10月3日开始介入,后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抓获,仅有刘某翔涉嫌强奸,周某名涉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分别于10月21日、11月13日被依法批准逮捕,陈某升涉嫌介绍卖淫,因其怀孕已办理取保候审外,其他4名强奸周某婕的人均逍遥法外。


11月18日,媒体报道后,官方次日就作出回应:7名涉案人员被逮捕,其中两人系公职人员。


媒体不报道,检方是否就不抓人?


二问:祁东县检察院纠结受害人“已满12周岁”是否另有隐情?



祁东县检察院


有网友直言不讳批评祁东县检察院:明明有人掉河里了,你们不去救人,相反却调查掉下去的是老人,还是小孩?


许多人不解,既然《刑法》第236条第2款明确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祁东县检察院为什么在受害人是否“已满12周岁”上煞费苦心?


这里面大有学问!


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2013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该《办法》第25条规定,“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更要依法从严惩处”。在准确适用法律方面,“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看到此,诸位可明白了?性侵未成年少女,未满14周岁是从重处罚的标准,未满12岁则是既要从重处罚,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三问:祁东县检察院认定年龄存疑信的理由是什么?


在提请逮捕过程中,祁东县检察院以周某婕年龄存疑、本案犯罪事实不清等理由,对数名主要嫌疑人未予批捕。



身份证显示,周某婕的出生日期是2007年12月24日,到现在仍然未满12周岁。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据也提供给了官方,说周某婕年龄存疑,祁东县检察院是怀疑医院的出生证明造假,还是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户口本不靠谱?


周某婕的出生证明


四问:祁东县检察院认定周某婕“长期卖淫”的证据是什么?


人们常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发后,周某婕在医院儿少心理科病房接受了半个多月的治疗,鉴定结果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状态非常糟糕。


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什么时候给了你祁东县检察院信口开河的权力?


五问:祁东县金樽KTV长期藏污纳垢,当地是不作为,还是充当保护伞?


当地知情人士称,这家KTV此前生意火爆,存在异性陪侍。把异性陪侍当生意来经营,是管理者、监督者不作为,还是故意放纵,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


六问:宾馆住宿一人一证,为什么幼女能被人带进去轻易入住?


《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八条规定:旅馆应当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向公安机关传送住宿人员信息。住宿人员住宿时,旅馆应当指定人员查验住宿人员本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住宿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房间号,并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其他措施,将住宿登记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


第九条规定:旅馆服务台、安全保卫、监控室必须建立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应当掌握旅馆进出人员情况。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事先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这个办法是经2009年3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的,如今已经施行了10年多,在祁东县的宾馆依然是摆设:宾馆如实登记住宿人员姓名、身份证件、房间号,并将住宿登记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没有?值班人员事先核对住宿人员身份没有?    


容留幼女被强奸的宾馆的经营者、管理者该当何罪?


七问:祁东县检察院认定周某婕“长期卖淫”,除了KTV、宾馆,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此次周某婕被带到KTV做陪唱服务,介绍多人与其发生性关系,这背后有没有一个分工明确的地下链条,相关管理部门在这个链条里又充当着什么角色?


八问:祁东县检察院迟迟不予抓人的依据是什么?


案发后,祁东县检察院不是依法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而是对周某婕的出生日期反复调查。退一万步讲,难道说“已满12岁”就是祁东县检察院拖延着不执法的理由?


九问:在全国上下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前提下,黑恶势力在祁东县为什么会如此猖獗?


谁在为为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强奸幼女都可以以各种理由拖延着不予批捕,两名涉案公职人员是否真的享有某种特权?


十问:幼女被性侵事件,她的父母是否存在监护不到的过失?


从9月28日至10月6日,周某婕受到那么严重的侵害,她的父母却不在身边。周某婕的父亲周先生称,不到5岁的时候,她就开始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着读书,其后她父母又连生三胎。二胎因早产脑瘫,这有情可原。此后政府部门开具证明,周先生与妻子又先后生育了两胎,最后一个是儿子,被罚了款。


如果第三胎生的是男孩,周先生夫妻是不是就不会再生最后一胎了?4个孩子,还有一个是脑瘫儿,我们除了对白了头的周先生夫妻同情之外,这对夫妻对孩子们是否尽到了人父人母的监护职责?是否存在重男轻女思想?是否对周某婕监护不到位甚至是疏于监护?(文/宾语  图片来自网络)(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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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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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出品: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编辑: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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