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机构改革方案来了!
深圳市机构改革具体方案已正式公布!
按照方案,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53个。党委机构19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8 个。政府工作部门34个。市人大常委会增加1个工作委员会。
1月8日-9日召开的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对深圳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市级机构改革要于今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区级要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来看看改革后的深圳党政机构!
党委机构19个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办公厅
组织部
宣传部
统一战线工作部
政法委员会
政策研究室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室)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厅)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台湾工作办公室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老干部局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机要局
市人才工作局
说 明
深圳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8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厅挂市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市国家保密局牌子;机要局挂市密码管理局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卫生工作委员会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政府工作部门34个
办公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局
科技创新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住房和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商务局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计局
医疗保障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口岸办公室
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信访局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中小企业服务局
社会组织管理局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说 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4个。其中,科技创新委员会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外国专家局牌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海洋渔业局、林业局牌子;交通运输局挂港务管理局牌子;商务局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挂文物局牌子;应急管理局挂地震局、核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与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与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
深圳机构改革怎么改?
一、 完善党委机构职能,全面落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1、 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职责,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2、 加强和优化市委议事协调机构
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
组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组建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另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同时,不再保留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承担。
3、 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管理职能
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要局由市委办公厅内设机构调整为市委组成机关,归口市委办公厅管理;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将市委老干部局的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服务有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委老干部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将市人才工作局由设在市委组织部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
4、 因地制宜组建有关市委工作机关
为大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将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加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为加强我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中的作用,统筹做好涉港澳事务工作,将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与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将市档案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二、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构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1、 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管理作用,将市规划和国土委、市海洋局、市林业局的职责,市发改委的配合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渔业管理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挂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牌子。在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2、 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建设美丽深圳,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护生态安全,将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职责,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碳排放交易管理职责,市规土委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经贸信息委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市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在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3、 组建市商务局。为更好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进一步发挥进出口贸易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市投资推广署的行政职能、市经贸委的外经贸、商业、保税区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商务局,加挂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牌子。
4、 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行政职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重点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以及军队的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中央改革部署实施。
6、 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规土委的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加挂市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7、 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为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以及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等的监督管理职责,市发改委的医疗服务定价管理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在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8、 组建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划入市经贸信息委对口帮扶、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精准扶贫、经济协作等职责。
9、 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促进电子政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的有机融合,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智慧城市,将市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市经贸信息委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大数据管理、统筹智慧城市建设的职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的12345公开电话管理职责以及相关部门信息化职责整合,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0、 重新组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将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相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加挂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11、 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将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12、 重新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将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市经贸信息委的农业畜牧业管理等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在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13、 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改委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市财委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国资委的相关企业负责人离职审计等职责划入。
14、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加挂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15、 组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推动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做大做强,将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的行政职能,市经贸信息委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16、 调整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为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市社会组织管理由市民政局下设行政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民政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17、 组建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市城市更新局、市土地整备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18、 调整市气象局(台)设置。将市气象局(台)由市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9、 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此外,对应国家、省机构设置和规范要求,将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委员会更名为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更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更名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市金融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更名为市信访局,由列市委序列调整为市政府机构部门。
三、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全面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
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整合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深化市政协架构改革。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化群团组织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同步实施,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衔接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调整情况,同步划转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中央改革部署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划分市、区执法事权,市、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继续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继续推进强区放权改革,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尽可能将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区街,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建立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模式。
优化街道机构和职能配置,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坚持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突出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这次改革,将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为首要任务,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加强党委职能部门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统筹,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始终成为经济特区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如:组建或优化调整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和优化市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审计、教育等工作的领导,确保市委决策部署令行禁止、工作高效,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发挥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按照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充实协调职能的原则,调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党对机构编制资源、公务员队伍、宣传阵地等的领导和管理;统筹党政机构设置,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发挥综合效益,实现增强党的领导力和增强政府执行力的有机统一。
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次改革,努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体制机制,在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境等领域组建相应的新机构,更好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各项事业发展,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如: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组建市生态环境局,推动建设美丽深圳、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生态安全;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促进电子政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的有机融合,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三是突出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这次改革,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把理顺职责放在重要位置,从有利于突出主业、有利于服务管理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科学设置党委和政府机构,宜大则大、宜小则小,该加强的加强、该精简的精简,确保机构运行顺畅、充满活力。如: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委员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增强监管效能;调整农业管理职责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渔业管理职责至市海洋渔业局,等等,解决了一些领域职责交叉重叠、权责脱节的问题。
四是突出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次改革,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与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对应,同时,根据深圳的城市发展特点和功能定位,聚焦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军民融合发展、中小企业服务等重点领域,打基础、谋长远,因地制宜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既充分体现中央战略意图,又反映地方需求和特色,不断增强经济特区体制机制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如:组建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作用;组建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统筹对口帮扶、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等领域资源力量,更加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更好体现深圳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的历史担当;重新组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加强园区发展与科技产业融合,继续发挥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大力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组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推动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质量,为中小企业办大事创造有利条件;调整市人才工作局设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组建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积极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潜力,为产业发展、城市发展拓展优化空间。
五是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次改革,在推进党委、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统筹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确保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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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政观察、读特 编辑 | 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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