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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告诉你,《我的前半生》中的律师靠谱么?

2017-07-30 最高法数字图书馆 法信

最近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火得一塌糊涂,

一直处于热播状态!

扎心而又贴近现实的剧情,让无数观众泪奔,

剧中有位从澳洲回来的“大”律师……

哟哟哟,法律小编忍不住了,

誓要一睹这位大状的风采,

追剧追到子君要打离婚官司的时候,

从澳洲回来的律师一出场,

小编的下巴都要掉了......

小平头,一身迷彩装

您不会是刚军训完回来吧?

穿着随意也就罢了,

没准人家办案水平高呢。

当看到他的办案方式时,

小编真的笑哭了!


颠倒案件黑白

子君的律师不仅表示自己是离婚官司的经验丰富者,而且自己就已经离过四次婚了。他还授意子君把陈俊生妖魔化,说得越不是人越好。这样的做法真心会误导观众,以为律师都是这个样子。律师还是很有职业操守的好吗? 打官司是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法律的运作,而不是把黑的说成白的!


开庭不是请客吃饭

开庭的日子到了,当子君及家人匆匆忙忙赶到法庭的时候,李大律却说“开庭又不是请客吃饭,让他们多等一会,要做到闲庭信步”,小编呵呵了。。。这哪是来开庭,这是来观光的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无视法庭纪律,证据突然袭击

争夺抚养权的法庭上,律师的手机响起了铃声。在现实中的法庭上,律师、当事人哪怕旁听人员的手机都得关机或调成静音或者直接由法庭屏蔽信号,不然早被法官请出去了。打来电话的是贺涵,是贺涵临时一拍脑袋,送来了陈俊生出差记录和加班记录,以证明陈俊生工作繁忙,无暇照看儿子。


请问这位律师来争抚养权难道一点准备都没有么?还不如当事人的朋友。况且法律都规定了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而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搞这种证据突然袭击


随意对当事人做出承诺


开完庭,还没宣判,这位李律师就洋洋得意地向罗子君的家人保证,称官司必赢。小编想问:“是哪个法条给你酱的自信!?”这是律师的大忌,也是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顶多有个大致方向,但案件结果不是律师可以决定的,律师只能帮你争取权益或者降低损失,最终要看证据和法律规定


我国唯一有可能让陈俊生净身出户的法条只有《婚姻法》的第四十七条,就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而并不是必须不分。全剧陈俊生并没有实施上述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所以现实中除非他自愿,否则他是不会净身出户的!作为一个专业律师,会说 “庭审的走向对我们比较乐观”,但谁说“肯定赢”,这就好比医生,说你的病百分之百能药到病除一样,往往是不靠谱的表现。


静安区还有中级法院?


子君在进法院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看到法院的牌子上写的是“静安区中级人民法院”。拜托,一个离婚案件,一审应在基层法院审理而不是在中级法院。而且,就法院层级的设置来说,市设中级人民法院,区只能设基层法院,怎么会是静安区中院呢?但是必须声明,这个锅李律师不背,因为管辖不是律师可以选择的,是编剧的问题……


电视剧中的律师因为剧情演绎的需要,难免在专业性和真实性上有些不靠谱的表现,而你如果感兴趣,移步数字图书馆知名律师专区即可一览现实中名律大状的真实情况。

最高法院数字图书馆 第17期


内容、版式编辑: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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