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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天原创短篇小说:疤痕

2016-09-05 八月天 文学沙龙



       作者简介:八月天,本名尚伟民,河南省文学院签约作家,中国作协会员,在《山花》《莽原》《长江文艺》《北京文学》《雨花》《散文》等文学期刊发表长篇小说《中原狐》,中、短篇小说《遥远的麦子》、《惑乱》、《一个乡村的冬夜》等120余万字;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现实书》、《永远的村庄》,长篇小说《城市的月光》(获河南省“文鼎中原-长篇小说精品工程”奖,并入选河南省农家书屋);获过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等各类奖项;执笔编剧的45集大型廉政动画片获全国第十届微电影动画作品奖;在《郑州晚报》等报纸副刊开设专栏“乡村记忆”等。


 疤  痕 

作者:八月天


       我的左腿外侧,靠近膝盖上方有一个凸起的疤痕,呈黑紫色,很显眼。我知道,它是我小时候被一种锐利的叶子划破了一个小口,然后发炎化脓成疮留下的。但究竟是实苇叶子划破的,还是玉米叶子划破的,抑或是芦苇叶子划破的,我就拿不准了。因为在那一天,我既去了实苇丛里,也从玉米地里穿过,还钻过芦苇棵子。我不知道是在哪里划破的。第二天我感觉疼的时候,那个被划的小口已经鼓起一个脓包,犹如一个肥嘟嘟的蛆横卧在我的腿上。


       记得当时我用从竹扫帚上折下的一个竹签子挑破了脓包,伤口处脓血如泉,我从作业本上撕下好几张纸才基本擦干净,疼得我吃牙咧嘴的。然后,我就开始回忆,是在哪里划破的那个小口。但思来想去,都没想起来。


       每每看到这个疤痕,我就会把那天跟这个疤痕有关的事情过一遍,尽管牵涉到我童年的一些隐私,但我还是愿意说出来与大家分享,也许能从中找出一点真相的蛛丝马迹。


       那年,我上小学三年级。那时的我,看起来是个本分、老实的孩子,还有点闷,村里有大人送我一个绰号:“马糊灯”,即不透亮,不机灵。但骨子里我却是放荡不羁的,总喜欢做些不本分的事情,令人瞠目。我举一例,足可证明我的桀骜——我更小的时候,有一次,母亲大人去赶集,我想跟随,母亲大人坚决不同意,我非要去,母亲大人就像拎装满红薯的篮子一样把我拎到屋里,然后把门搭挂上,我又哭又叫,在里边用尽浑身的力量晃门,那门只是发出咣当声,却晃不开,我看晃门无效,便又使出一招:一边哭喊着“我剁冬瓜”,一边从案板上拿起菜刀剁起放在当门的一个枕头大小的冬瓜。也许是那冬瓜太硬,或是年幼的我力量不够,冬瓜在菜刀下并没有如我想象的被劈成碎片,只是留下了几条轻描淡写的刀印。而关注我在屋里表演的人,只有祖母与二弟,母亲大人早已走远了。我看闹不出啥结果,只好偃旗息鼓,祖母才开门放我出来,一会儿我就像啥事没发生一样玩起来了。


       我,绰号“马糊灯”的小学三年级学生尚黎明,在班里是个看起来本分,实际上很不乖的孩子。那天上午,上完第一节数学课,第二节因为教语文课的班主任陈老师她姐姐添了个娃娃,她去她姐家走亲戚,就成了自习。我们三一班男生老大陈小省约了我和李红兵、栗树林,去学校附近的范寨村逮实苇蚂蚱。


       那个年代,我们豫北平原乡村的男孩子,差不多都有喜欢昆虫的嗜好,喜欢逮知了,逮蚂蚱,养蝈蝈等。


       逮知了,一是知了肉好吃。把老的、嫩的知了放火上烧熟,或者让母亲用盐腌了之后在锅里炕熟,都是极美的肉食,那几乎是除了过年过节之外我能吃到的唯一肉类食品。其次是知了皮(中药里叫蝉蜕)可以卖钱。一斤知了皮可以卖两块五毛钱,每到夏天,农家孩子都会努力地抓知了猴(蝉蛹),把知了皮晒干拿到公社收购站卖掉,那也几乎是农家孩子财政收入的唯一来源。再就是好玩。抓知了猴和逮知了的过程,充满了乐趣,没书读,没电视看,更没有网上,那就是我们弥足珍贵的游戏。


       逮蚂蚱,主要是好玩,然后才是吃肉。蚂蚱曾经铺天盖地的闹过灾,那时候蚂蚱密度却很小,逮不了多少,能吃的大家伙也就有两种,一种是我们叫做“飞头”的,方头,灰褐色,飞得远,不好逮,应该就是闹蝗灾的蝗虫的主要品种;另一种是我们叫做“扁担”的,尖头,长须,绿色(偶然也会见到胶泥色的),两头细中间粗,比较笨,动作慢,长着翅膀却很少见它们飞。往往,我们努力好久,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也逮不了多少,便现场找些柴火,烧熟吃掉。那也算童年时候的极品美味。


       养蝈蝈,也得靠逮,纯粹就是为了好玩了。我们把蝈蝈叫“蚰子”。主要逮会叫的雄蝈蝈,就是“叫蚰儿”,逮住母蚰,就用棍儿串起来烧熟吃掉。逮蝈蝈,也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顶着毒辣辣的烈日,几个孩子蛰伏在大豆地、花生地、棉花地里,大气都不敢出,眼睛搜寻来搜寻去,在搜索鸣叫的蝈蝈。一旦发现,便蹑手蹑脚挪过去,然后瞄准机会,猛然出手,把蝈蝈捂住。当然,也有捂不住的时候,也有捂住了却被蝈蝈咬一口一松手让它逃掉的时候。捂住蝈蝈,小心翼翼地用拇指与食指捏住它的头部,再用大豆叶子或棉花叶子把它包裹住。带回家,把蝈蝈放进蚰笼或蚰葫芦里,挂在院子里或带在身上叫它唱歌。


       蚰笼子用高粱秆扎成,跟盖房子一样,按间数分大小,常见的都是两间、三间的,像三棚楼、五棚楼那种十几间的大工程,极少见,能扎那种蚰笼子的,不光要灵巧之手,还得胸有建构。一般的,蚰笼每间可放两三只蝈蝈,不可密度太大,更不能短它们的食物,否则它们会自相残杀,强壮的把羸弱的吃掉。蚰葫芦用高粱蔑编成,扁圆形,可以装在裤兜里。一个蚰葫芦里只能放一只蝈蝈,空间小,有两只就会被咬死吃掉一只。还有一种蚰葫芦,是用一种小型品种的葫芦做的,小葫芦晾干之后,先用小钢锯把葫芦锯成两半,把籽挖出来,再在上边钻几个洞,用纳鞋底绳串起来,也有的用桐油刷一遍,油光滑亮的。这种蚰葫芦,是专门用来养“暖蚰儿”的,也就是秋后逮的幼小蝈蝈,放在葫芦里,揣在身上,让它慢慢长大,到隆冬季节才长成大蝈蝈,开始鸣叫。那时候,总会在数九寒天的露天电影场听到“暖蚰儿”“吱吱”的鸣叫,让人产生季节的错觉。


       蝈蝈的食物,有丝瓜花、冬瓜花、白菜叶、嫩丝瓜叶、冬瓜片等,有时候也给它弄点青椒这样的刺激性食品,以促使它更勤奋地鸣叫。


        实苇蚂蚱,对我来说还是一种新玩意儿,因为我们村没有种实苇,临近的村庄也只有范寨村有,就是栗树林那村。栗树林给陈小省说他们村实苇丛里有实苇蚂蚱,陈小省很感兴趣;陈小省又给李红兵说,李红兵也很感兴趣;陈小省再给我说,我更感兴趣。陈小省一撺掇,我们四人就溜出教室,在栗树林的带领下开往范寨村西头的实苇坑,去见识从未见过的实苇蚂蚱。


       那天天气晴朗,烈日炎炎。我们趁着课间跑出校园的时候,树上的知了叫得正欢。我们四个都穿着背心、短裤,脚上是劣质的塑料凉鞋,在两边栽着杨树的土路上,兴奋得蹦蹦跳跳。杨树的主干上,有很多旁逸的小枝杈,一些枝杈上还趴着知了皮。陈小省的动作快,像猴子一样敏捷,他接连爬了好几棵树,把知了皮摘下来装在口袋里。


       种实苇或是芦苇的地方,一般是洼地,还会有积水,所以叫苇坑。苇坑里有蛤蟆、青蛙,到夜里或雨天,蛙声齐鸣,颇有气势。


       我们去的那片实苇坑,面积不大,跟一个打麦场差不多,积水倒不多。站在路边,我们便可以看到实苇上的实苇蚂蚱。这实苇蚂蚱果然特别,它跟田地里的“飞头”体型差不多,颜色、个头有些差别。田地里的“飞头”是灰褐色,个头小,实苇蚂蚱主体是碧绿色,身体上方的两侧有两条胶泥色的线条,个头也比“飞头”大不少;颜色还有点像蝈蝈,体型却比蝈蝈修长、苗条。


       我们很兴奋地钻进实苇丛里,开始了抓捕行动。这些实苇蚂蚱,看起来很机灵,却没有“飞头”灵敏,比较好抓。抓住它,用蓖麻叶子包裹着放在地上,不大一会,地上便扔了一大片。再抓就拿不完了,我们就住手了。从实苇坑里出来,我们每个人都满头大汗,鞋上、小腿上都沾满了泥水,陈小省脚还被苇茬扎了一下。我们拿着逮来的实苇蚂蚱,跑到忙种路边的蓖麻棵下边玩到放学,才各自回家。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逮实苇蚂蚱,仅仅就是图个一时好玩。逮来烧吃,舍不得,养着它又不会叫,没啥用。我把逮来的几只实苇蚂蚱放到院子里的丝瓜架上,后来却再也没有见过它们的踪影。


       在实苇丛里钻来钻去的时候,实苇叶子在我们身体裸露的部位上划来划去,一出汗,有一些刺痒的感觉,但是否在我左腿上或其他部位拉了一个小口,还真没注意到。在蓖麻棵下边松软的沙地上趴着或坐着玩的时候,好像并没有感觉到哪里疼,也没有发现哪里有流血。


       碰巧的是,那天正好是个周六,下午不用上学。我与本村的死党李红兵、李红强一起去地里剜草。剜草是乡村孩子的基本功课,每天的下午放学,星期天和放假,都要着篮子或背着箩头,去地里剜草,或喂猪,或喂羊,或晒老草,也算为家里出把力。


       男孩子下地剜草,说是剜草,实际上干的事,大部分是剜草之外的。比如逮蚂蚱,燎麦,炸豆,燎玉米,焖红薯,偷瓜,等等。


       夏季,金黄的小麦满仁的时候,找一小片空地,一伙半大孩,跑到麦地铲些麦穗,再拾些柴火,点起火来,把麦穗放到火上燎,等到燎去麦芒,把麦穗揉搓碎,吹去麦糠,只剩下绿绿的软软的麦粒,放到嘴里,那迷人的麦香能把你醉倒。


       秋季更热闹。燎玉米跟燎麦差不多,胡乱捡一些柴草,然后点起来,把剩两层不剥完袍的嫩玉米放进火里,等到玉米袍烧焦了,里边的玉米粒也就熟了,黄黄的,冒着热气,既有烤玉米的焦香,又有煮玉米的娇嫩。炸豆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情,把柴草与半干的豆棵一起点燃,等到柴草与豆棵烧完了,把火踩灭,一个人把衣服脱掉当扇子,把草灰扇跑,就露出一粒粒烧得焦黄焦黄的豆子,几个人围一圈一粒一粒捡着吃,人人都吃得嘴和脸都是黑的,那感觉,是幸福的。最复杂的要数焖红薯,要先挖一个窑,也就是一个圆坑,在坑的一边挖一个洞作烧火口,然后找一些大小均匀的干土坷垃,一圈一圈垒起来,越往上越小,到顶就成了一个尖。这时才开始烧火,要烧好大一会儿,把土坷垃烧得发红。试验是否烧好,通常是对着土坷垃吐上一口唾沫,看消失的速度,如果嗞的一声唾沫没了,说明烧好了,接着就把红薯一块一块放进窑里,红薯块不能太大,不然不好熟。红薯放好了,就把烧红的土坷垃踩塌埋在红薯上,再封上湿土,焖上大概一两个小时,扒开,红薯就焖熟了,吃起来真是香甜无比……


       我回忆这些的时候,仿佛嗅到了那诱人的燎麦、烤玉米穗、炸豆、焖红薯的香甜,口水如泉眼一样溢出来。


       我和李红兵、李红强吃过中午饭就下地了。之前,我们已经预谋好,趁中午,第五生产队的看瓜老头老海爷在睡觉,去瓜地偷瓜。李红强前两天就看好了,五队的瓜地熟了一拨蒜白瓜,老远就能闻到瓜香。


       偷瓜是那个年代男孩子最刺激的活动。半大孩偷瓜,虽也算是偷,但被发现或被抓,并不会被严惩,通常不会被告知家长和学校,一般都是大老远吓唬跑,骂上几句就让把瓜偷走了。偷的多了,被抓住,也是训斥几句,大不了在屁股上踹一脚,然后让滚蛋就算完事。


       五队的瓜地,在南地,据说很多年前这里是黄河故道的河床,村里人就把南地叫“南河身”。瓜地有三四亩大,北边临路,挨着路种了两畦(约五六米宽)的辣椒,居瓜地中间,有一个瓜棚,下边放着一张小床,白天老海爷就睡在这张小床上;还有一个瓜庵,在瓜地的正中间,晚上队里会派人睡在里边;瓜地东边是一片红薯地;西边是一条通往机井的忙种小路,靠小路的是一片棉花地;瓜地南边,也种了两畦辣椒,紧邻辣椒,就是别的生产队的玉米地。


       我跟李红兵、李红强经过周密谋划,瓜地北边临路,人来人往不说,老海爷就在瓜棚下,无法下手;东边的红薯地,藏不住人;西边棉花地倒可以作掩护,但要经过那条两三米宽而没有任何遮掩的小路,也容易暴露;最后决定,先潜入南边的玉米地,从玉米地出来,爬过辣椒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入瓜地,麻利拽掉几个瓜(不能太多,一定得保证抱着瓜还能跑得快),干得利索了老海爷发现不了就能撤回玉米地,那就算完美行动了。即使被老海爷发现,紧跑几步就钻进玉米地,他也只是望玉米莫及了,最多骂几句“兔崽子”,这样也不伤大雅,也算取得最后胜利。


       我们先绕路来到瓜地南边的玉米地,把草篮子放在玉米地里隐藏起来,然后顺着畦岗,向瓜地靠近。在玉米地边,我们探出头看了看,老海爷果然在睡觉,但也不敢粗心。一出玉米地,我们就匍匐前进,很快爬到瓜地边。整个瓜地,散发着各种甜瓜、面瓜、菜瓜以及瓜秧的的香味;嫩黄的瓜秧尖挑着长长的须,企图向上攀爬,却没有供它依附的物体——我还知道,老海爷每天早起都会拿着一根木棍把挑起来的瓜秧尖打断,不让它荒长。瓜秧很深,但成熟的瓜还是藏不住,一眼望去,个大的、闪闪发亮的瓜比比皆是。那种青黄色、有着深深的白色条纹的蒜白瓜,成熟后看起来温润诱人,老远就可以闻到它独特的香甜。我们的动作尽量收敛,不弄出动静。我拽了两个蒜白瓜,一个黑面瓜,一个大蒜瓜,给不远处的李红兵使了个眼色,便匍匐撤退。到了玉米地,他俩很快跟过来,每人也是四五个甜瓜,我们带着胜利的微笑,各自抱着各自偷来的瓜,坦然地走过玉米地,找到了我们的篮子。接下来,就是偷瓜最美妙的享受环节了:吃瓜。我们不能公开拿到井边用水洗,就拿瓜在背心上蹭蹭,然后狼吞虎咽,美美地把自己吃个肚儿圆。


       我们穿过玉米地的时候,玉米叶子从我们汗津津的脸上、脖子上,胳膊上、腿上掠过,刺痒难受,留下了一些红斑。但我们吃瓜的时候,我依然没有发现自己腿上有被划伤的小口,依然没有发现有流血。


       我喜欢吃面瓜,当然也喜欢吃脆甜的蒜白瓜。一个足有斤把的大面瓜,加上一个小巧的蒜白瓜,把我的肚子吃得圆鼓鼓的。吃面瓜的时候,好几次把我噎得瞪白眼。李红兵与李红强也都吃得饱饱的,满意地打着饱嗝。李红兵说,明天我们还这个时候来,再过一次瓜瘾。这是后话。


       我们吃完瓜,大概是因为特别舒坦,我们没有像往常一样偷懒,开始剜草。玉米地里有成片成片嫩嫩的秧秧草、星星草、燕儿苣,我们不一会就把篮子剜满了。这时候,才半下午,太阳还毒着呢。我们把吃剩下的瓜放在篮子里,上边掩盖上草,放心大胆地着篮子去树荫底下乘凉。原计划,我们在树荫底下玩“大炮打洋鬼”。这游戏那时候很风靡,因为道具、场地极其简单:在地上画个格局,一方只需两个“大炮”子,用大的土坷垃即可;另一方用几个小一点的砖瓦渣子即可。游戏规则是,大炮须隔一个格打“洋鬼”,“洋鬼”不能吃大炮,只能堵大炮的路,如果最后“洋鬼”方把“大炮”方堵得没法走了,即为“洋鬼”方赢;如“大炮”方让“洋鬼”方没处放子,即为“大炮”方赢。


       我们把格局画好,子都找好,准备开始玩的时候,李小蚕来了。李小蚕跟我们是一茬的,却不跟我们在一个班,是三二班的,是我们村长得最好看的小妮儿,就像说书人夸姑娘好看那样:“大眼双眼皮,小嘴疙瘩鼻儿”,算是“村花”吧。但我并不喜欢李小蚕,因为大家都说她“浪”,也就是风骚。要说一个八九岁的女孩,也没啥浪的,也就是喜欢跟长得齐整的男孩玩。我小时候长得挺讨人喜欢,是李小蚕喜欢的那种类型。


       李小蚕一般都是一个人,她个性强,村里的女孩都不跟她玩,很孤单。她着的篮子里已经满了。她看见我们在那玩,就凑过来,说,尚黎明,你们玩啥呢?


       李红兵说,大炮打洋鬼,小小儿玩的,小妮家不会。


       李小蚕说,李红兵你别看不起人,你咋知道俺不会?不信试试,看打不败你。


       李红兵正要回击,李小蚕吸了吸鼻子说,甜瓜味这么大,你们谁篮子里有甜瓜?肯定是偷瓜了。


       李红强说,没,没……


       我没等李红强说下去,说,你鼻子真准。


       李小蚕说,真的啊,那你们得叫我吃个甜瓜。


       我想答应,李红兵拦住我,给我使了个眼色说,吃甜瓜行,但你得答应俺仨个事。你只要答应,俺仨人一人给你一个甜瓜。


       好啊,说吧,啥事?李小蚕心里想的只是甜瓜,答应得很爽快。


       李红兵把李小蚕拉到一边悄悄地说了好大一会,李小蚕有点犹豫、又有点害羞,但最后还是点点头,算谈成了。


       李红兵最后附在我耳朵上告诉我,我一下子就惊呆了。他跟李小蚕说的,居然是让她跟我们三个人一起脱光衣服蹭肚皮。我有点不相信,她怎么就会答应了?


       可那天的事实就是这样,为了三个甜瓜,李小蚕跟我们三个男孩一起钻进了东堰岗口的芦苇棵子里,在苇坑深处一个高岗的空地上,脱光了衣服躺在地上,我们便挨个骑在她身上摇晃了一阵,算好了一回。


       事前,李红兵先拿出一个蒜白瓜让李小蚕吃得乐滋滋的;事后,我们又每人拿出一个甜瓜送给李小蚕。因为是李红兵的主意,又是他第一个骑在李小蚕身上摇晃的,他心甘情愿多拿出一个瓜。


       钻芦苇棵子的事,因为涉及到情色,虽然是少不更事的儿戏,那些细节却依然令我难以启齿。那时候,我们的“茶壶嘴”,根本还没有发育;而李小蚕的小“豆包”,包括骑在她身上的感觉,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但仅此,我们成年后在村里遇见,都感觉很不好意思了。她后来嫁了个工人,据说生活作风上有些不检点,不知道跟我们四人的那次“群奸”是否有关。


       从芦苇棵里出来的时候,暮色已经升腾起来。偷瓜成功,又有了一次艳遇,那天的心情特别好。回到家里,二弟却埋怨我把他甩掉,讨伐我说话不算话。二弟马上该上学了,他有点迫不及待,天天问我啥时候开学。那天他本来要跟我一起去剜草的,我因为有行动,不便带他,便骗了他,自己偷跑了,他只好跟他的小伙伴一起去了。


       我把草给了羊们一些,剩下的倒在草篓里,小声对二弟说,我给你掉了个蒜白瓜,你先去放到床头,等吃完饭回屋再吃。记住,可千万不能叫咱爹咱娘知道。


       二弟便不再计较甩掉他的事情,喜滋滋地去屋里放瓜了。吃完饭,二弟狼吞虎咽吃瓜,我却一沾床便呼呼地睡去了,连摸知了猴这样的头等大事都耽误了。我与二弟睡的屋子,是两间低矮的东屋,一进屋门,就是羊们的地盘,两头老羊四头小羊,它们的粪便加上草渣在一起沤,有一股强烈的纯正羊圈气味。掀开隔山墙挂的竹帘进去,就是我们的卧室,因为窗户小,即使在白天也是阴暗的。虽然有竹帘遮挡,卧室里依然飘荡着浓郁的羊圈味道,但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也不会有什么不适。我们的卧榻,是用砖墩支起来的木板,宽大而牢固,犹如唱戏搭的舞台,我跟二弟经常在上边大战数十回合也安然无事。


       次日醒来,我感觉左腿外侧有点不适,似疼非疼,似痒非痒,定神一看,便看见了那个蛆一样的脓包。我用右手拇指与食指捏了捏脓包,感觉很胀,还有些疼。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确定弄破它,便拿来书包掏出作业本准备好纸,又去外间羊圈边放的扫帚上折了一截尖细的竹枝,它就是刺破脓包的工具了。


       挑破,挤出脓血,我想它就会好了。可它却像井底的泉眼不停地冒水一样,竟然有挤不完的脓液,两天下来便成了一个圆鼓鼓的疮,还引起了爹娘的关注。


       爹说,鸡巴孩,又费啥力了,把腿都弄烂了。


       我说,爹,我没费力,是它自己长了个疮。


       爹看看,确实是个疮,也没怀疑啥,说,去西头叫你兰姑给你抹点红汞吧。


       兰姑是村里的赤脚医生,有两个又粗又黑的大辫子,据说她用辫子把支书的眼窝子给甩得黑乌青,便得了个“甩大辫”的外号。兰姑跟我娘关系铁,对我自然很好,我便独自跑到她家。她一看我的腿,心疼得直说我,我的傻乖乖,咋不早点来啊,看都成啥了。


       兰姑一边用酒精消毒,一边问我,咋回事?是不是碰伤发炎了?


       因为从小跟兰姑亲近,便告诉她,是逮实苇蚂蚱时候被实苇叶子拉了个口,当然没说逃学的事。兰姑嗔怪道,不好好上学,光乱跑。


       我说,兰姑可不能给俺娘说。


       兰姑说:这回不说,以后可不能再费力了啊。


       我答应着,心里却根本没当回事。逃学,偷瓜,这是万万不能让爹娘知道的,他们要是知道了,会把我吊起来,用绳子抽我,把我的屁股打成蜘蛛网。至于跟李小蚕偷情,除了当事人,那是对任何人都难以启齿的隐私,我当然会守口如瓶。


       兰姑消完毒,说你可得忍住点疼啊,然后用一个锋利的刀片把疮杀开,用药棉把脓血挤出来,又用酒精冲洗干净,撒上消炎粉,包扎好,说,好了,隔一天再来换一回药,换三回就中了。


       我疼得出了一头的汗,故作轻松地说,不疼,一点都不疼。嘴里说着不疼,腿上却嚯嚯的如刀割,不禁吸了一口气,哎哟了一声。


       兰姑说,装啥英雄豪杰啊,说不疼那是诓傻子。


       我勉强笑了笑,赶紧跑出来了。一出门,嘴里连连哎哟了好几声,小声嘟囔道,靠,疼死我了。


       腿上包着一块白纱布,短裤又遮不住,自然很醒目,一到学校就成了同学们关注的焦点,乱问我是咋回事。我说了两种可能:要么是在实苇丛里拉的,要么是在玉米地里划的,隐匿了芦苇棵里的事情。


       李红兵诡秘地笑笑,说,也可能是在芦苇棵里吧。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你还想谝谝啊?要当叛徒,我可不怕,别鸡巴忘了,是谁想的点子。


       李红兵被我呛了几句,脸一红,就躲走了。栗树林听见我们的对话,穷追不舍,问我:你俩有啥秘密啊,告诉我,你不说我吆喝,叫大家都知道。


       我被栗树林缠得没办法,只好在跟他达成保密协议后告诉他:我们偷瓜了。偷瓜跟芦苇棵并没有啥必然联系,栗树林好在没有去仔细分析,得到一个答非所问的答案之后便不再刨根问底了。


       在同学中,逃学逮实苇蚂蚱,钻玉米地偷瓜,都不用掖着藏着,此事便就此打住。等我换了三回药,那疮渐渐好起来,便再也没人过问了。


       等到彻底痊愈,却留下一个“姜疙瘩”,即凸起的疤痕。据说,“姜疙瘩”是因为生疮期间吃姜引起的,可我也记不起来是否真的吃姜了。那时候常年不吃肉,几乎天天吃的都是生拌菜或腌咸菜,用不着姜这样奢侈的调味品;也想不起来是否村里谁家摆过红白事的酒席(倘若吃酒席便会吃到红烧肉、小酥肉之类有姜的食物),因此,也不能确定“姜疙瘩”是食姜的缘由。


       反正,我腿上留下了一个醒目的“姜疙瘩”,它在我的身体上,永远也无法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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