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与上帝的荣耀
多年前,我曾探访过一位患子宫癌的女士。当时她极度痛苦,但原因不只是身体上病患。她向我倾诉,自己年轻时曾经堕过胎,她坚信癌症是上帝对她的惩罚。
通常,面对挣扎在痛苦和死亡边缘的人,普遍的回应是说苦难并非是上帝对罪的审判。但是实话实说,我告诉她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上帝的审判。也许是,也许不是。我无法透知上帝隐秘的旨意,也无法看到他那不可见的膀臂,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受苦。然而,我能够知道的是,不论什么原因,她的罪是可以解决的。于是,我便和她谈起了基督的十字架和他的怜悯。最后,这位女士在信心中睡了。
她面对的问题,正是所有在苦难中的人都不停在问的。这不禁让我联想到新约圣经中的一段。约翰福音第九章开头,“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生来是瞎眼的。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约九1-3)
为什么门徒们认为那人瞎眼的原因不是自己的罪就是父母的罪呢?他们肯定有一些圣经根据,圣经记载了始祖犯罪堕落,似乎很明显,这世界上一切的苦难、疾病、死亡的原因就是罪。门徒们这样理解没有错。人类的苦难的确与罪有关。圣经中也有许多处讲到因为上帝因为人类犯罪而降下灾祸。上帝用麻风病来惩罚摩西的姐姐米利暗,因为她质疑摩西是上帝的代言人(民十二1-10)。上帝因为大卫的罪取了拔示巴之子的性命(撒下十二14-18)。那个孩子被击打,并不是因为他自己做了什么,而是上帝对大卫的审判。
然而,门徒们错误地把罪和苦难的一般关系具体化。他们断定那人从生下来就瞎眼,背后肯定有个直接的罪因。难道他们没读过约伯记吗?约伯本来没有犯罪,却备受折磨。他们把问题想的太简单了,他们用二选一的方式问耶稣,假设他瞎眼的原因要么是他自己的罪,要么就是他父母的罪。
门徒们还假设一个人受苦的程度直接和他所犯的罪成正比。同样,约伯记这卷书反对这样的结论。因为约伯受的苦远比那些比他更有罪的人所受的苦沉重得多。
我们决不可以草率地说受苦的程度就是某个罪的直接结果。这个生来瞎眼的人就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道理。
我们的主回答门徒们的问题,纠正他们错误的想法。主叫他们确实知道这个人生来瞎眼并非因为上帝审判他或他的父母。这里有另外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也可能是今天上帝呼召我们忍受苦难的原因。
耶稣回答门徒们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3节)。这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耶稣的意思是这个人生来瞎眼,好叫耶稣能够在所定的时间来医治他,并让他作为耶稣的见证,见证耶稣的大能与神性。我们的主在医治他这件事上显明了自 50 29358 50 14939 0 0 3394 0 0:00:08 0:00:04 0:00:04 3394是救主和上帝儿子的身份。
受苦时,我们应当信靠上帝,确信他知道自己所作的,并且明白受苦是为着上帝的荣耀,也为着我们的成圣。尽管长期的苦难的确难以忍受,但是当我们听到主亲自解释这个生来瞎眼的人受苦的原因时,我们能得到极大的安慰。上帝呼召他忍受多年的瞎眼之苦,那是为了耶稣基督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