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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2018-02-15 马山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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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在全体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南宁蓝”常驻首府,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2017年我们收获了337个“蓝天”,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3%,排名全区第二,其中优的天数为191天,较去年增加了42天,连续7个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六项空气质量评价指标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创下了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刷新“南宁蓝”新纪录。

蓝天白云来之不易,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努力和汗水,我们应该倍加珍惜。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根据历年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造成空气污染,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为了使“南宁蓝”常驻,让全体市民朋友过上一个健康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亲人联欢、贴春联、电子爆竹、音乐彩灯等绿色、节俭、喜庆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二、广泛宣传,及时劝阻和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维护我们的优美环境。

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绿色环保的实践者。

享受美好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全体市民朋友们从不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让南宁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共同守护“南宁蓝”!


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马山县委宣传部

编辑:竹溪

审核:王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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