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截止,西宁人还没做这件事!明年医保待遇无法享受!还有…
还未缴纳2019年西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市民注意啦!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
按照文件规定,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登记工作
将于12月31日截止。
为不影响下年度享受医保待遇,请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期内按时积极参保缴费,逾期将不予补缴。
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还没有完成缴费手续。根据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关于征缴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通知》,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18年标准210元收取,其中连续参保缴费人员2018年度个人缴费未达到210元标准的,补收差额部分,补收金额统一为56元,补收后缴费金额为266元。因参保人个人原因逾期未缴费,将不予补缴,这也意味着2019年将无法再享受城乡医疗相关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银行:
市区: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
湟中县: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建设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
大通县: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
湟源县:青海省农商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营业网点
此外,市民可通过农行掌上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
20日18时起
停办全省社保缴费核定业务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为了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有序进行,按照省社会保险服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紧急通知》(青社保费征缴发〔2018〕1号)的要求,全省社保经办机构自2018年12月20日18时起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业务。
据介绍,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省社会保险服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紧急通知》中要求,为进一步理清社保、税务管理职责,移交社保费征缴基础数据,切换、调试信息系统,经与省税务局协商,决定全省社保经办机构自2018年12月20日18时起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业务,其他业务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停办的险种包括: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员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上述各险种成建制单位社会保险费月申报、缴费核定业务(含补缴),以及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业务(包括当期缴费和补缴)。缴费业务停办后,社保机构不得再核定缴费业务。政策性补缴、特殊缴费核定业务待具体明确业务范围、开办时间后再行办理。
为确保在12月20日18时前完成缴费,各级社保机构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申报、缴费人数较多的地区,特别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保险优先办理,通过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增设经办窗口、调剂公休时间等方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
本报记者:刘瑜
编辑:李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