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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多地最新通告通知

西宁晚报 2021-06-11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号

  为全面恢复交通秩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的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20日18时起,除保留10个省界和我市确定的高风险地区的交通检查检疫站点外,省内市州之间、市内县区之间原有的28个交通检查检疫站点一律撤销。民和县保留的站点为:G6京藏高速民和马场垣站、G109国道享堂站、S201省道川官公路官亭站;互助县保留的站点为:G341国道加定镇扎隆口站;化隆县保留的站点为:G0611张汶高速阿岱、牙什尕、团结站;循化县保留的站点为:G301国道连共线清水塔沙坡、街子、S202平大公路伊麻目大桥站。


  二、各县区保留的10个检查检疫站点要全面开辟绿色通道,对所有货运车辆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全力确保各类物资运输畅通。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检查检疫工作由货物收发单位和所属地区疫情防控责任单位负责。


  三、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改变疫情防控管理方式,做到依法科学、分类精准防控,实行社会化管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村社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海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根据中央和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安排部署,为统筹做好海西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在指定酒店或居家隔离14天;体温异常的,就近送至指定医疗机构住院隔离。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14天的不再隔离。


  二、其他省份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隔离7天;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已在省内其他地区隔离满7天的不再隔离。


  三、近14天未出省的省内来州返州人员,到所在社区(村、单位、企业)登记后,体温正常的,不再隔离(有密切接触史的除外);体温异常的,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排查。


  四、海西境内所有人员均须主动扫码(附后)填写相关信息,如实报告旅居史,接受相应的管控,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18日



天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1号)


  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峻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原则,调整优化公路交通管控措施,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通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收费站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我县在国省干线上设立的疫情防控检疫检查站点一律无条件撤销,原有治安、交警检查站恢复日常公安检查业务,加强交通疏导,防止公路交通拥堵,确保道路畅通。

   

  二、有序恢复公路运输服务。要结合复工开学安排,有序恢复县内班线客运、出租车等公路运输服务;要保障运力供给和乘车安全,控制交通运输工具的上座率,预留一部分作为中间遇到情况乘客的暂时隔离区域,避免交叉传染;要统筹做好错峰出行,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

   

  三、做好复工务工人员运输保障。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企业复工返岗、农民工务工、教职工和学生返校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人员和应急物资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公路直达运输等服务方式,保障复工人员、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

   

  四、切实做好应急物资运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物资运输。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全面系统摸排各自辖区内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市场情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解决保通保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和防疫应急物资运输畅通。对擅自阻断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干扰公路运输正常秩序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六、天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于2020年2月17日废止。


天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城东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沿街商铺开业的通告

(第7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服务市民基本生产生活需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沿街商铺开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分类分批有序恢复经营。经营场地宽阔、空气流通、条件好的个体工商户、沿街商铺、便民摊点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开工开业。例如便利店、外卖型餐食、点心蛋糕零食、理发店、照相馆、衣物干洗、母婴用品、粮油副食、蔬菜水果、涉农物资、药品药械、五金土产、打字复印、通信服务、文具玩具、汽车销售保养维护、机械维修及零配件销售等经营单位。


  从事其他商贸流通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在落实佩戴口罩、消杀灭等必要疫情防控措施并控制人员集聚的情况下,陆续开业经营。对省政府第7号通告规定的相关企业暂缓开业。


  2.落实主体责任。个体工商户、沿街商铺经营户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落实疫情期间相关要求。经营户须持有效证照,合法经营。


  3.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强化从业人员自身防护,上岗前要监测体温和佩戴口罩,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求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并及时就医和报告。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内张贴疫情防控宣传资料,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4.加强场所清洗消毒。经营场所要确保空气流通,做好经营场所内部的消毒和卫生清洁,每日开始营业前、营业结束必须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落实城市疫情期间的各项要求。

 

  5.强化消费过程各项保护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控制进店人数,遇人员较多时及时控制入场入店人数。出入口设置消毒脚垫,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戴口罩进入。规模较大、具备条件的要实施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倡导采用扫码支付、网上预约、无接触配送、分时分流分散提货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和展览展示活动。


  6.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积极精细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沿街商铺开业工作。


  7.开通网上开复工服务。“和谐东区”公众号已开通开复工报备模块,区属经营户可以通过关注“和谐东区”公众号,点击民生民情模块、开复工报备、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开业,并设立服务热线(企业复工复产咨询电话:8176361, 商贸流通服务业咨询电话:8126315)。


城东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18日



湟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号)

为持续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我县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县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解除之前,体育场(馆)、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任何人不得未佩戴口罩进入宾馆、公共交通工具、商店等公共场所。 

        

  二、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等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继续依法规范做好消毒、登记等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任何人不得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居住史;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扰乱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妨碍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不得拒绝单位、村(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伤害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辱骂或者恐吓医务人员;不得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进行野生动物交易。

       

  五、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配合疫情检测、排查和防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隐瞒、包庇涉疫疑似人员,不服从居家隔离、封闭管理,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滋事生非。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均有权举报(举报电话:0971-2432830)。举报人应如实举报。



湟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海南州客运车发车通知

  2020年2月20日开始发往共和至西宁、贵德、同德、兴海、过马营、贵南、玛多、尼那、龙羊峡全部恢复正常按原时间发班。共和汽车站自2020年2月20日恢复客车发班(西海镇、湟中暂不发班)。疫情期间发车时间为早晨7:30至下午4点,欢迎广大旅客前来乘车。(注:进站乘车需配戴口罩,主动配合车站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登记工作)


海南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公路运输服务总站

共和汽车站

2020年2月19日



海晏县汽车站发车通知

  2020年2月20日恢复部分客运班次,发车时间如下:


  海晏至西宁发班时间:

       早上9:40、11:40


  西宁至海晏发班时间:

       下午14:40、16:00

海晏县汽车站

2020年2月19日


门源县汽车站发车通知

  2020年2月21日恢复部分客运班次,发车时间如下:


  门源至西海发班时间:早上9:00

  西海至门源发班时间:下午15:00

  门源至祁连发班时间:上午11:30 下午18:00

  祁连至门源发班时间:下午15:30、16:00

门源县汽车站

2020年2月19日


刚察县汽车站发车通知

 2020年2月20日恢复部分客运班次,发车时间如下:


刚察至西宁发班时间:上午10:30 下午16:00

西宁至刚察发班时间:上午10:30 下午16:00


刚察县汽车站

2020年2月19日


西海站2月20日起发车通知

西海发班时间:上午9:15、11:15

西宁发班时间:下午14:40、16:00


乘车别忘记拿身份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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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晚报

编辑:海龙、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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