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导游员注册导游分会的几点问题:
关于北京导游人员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的几点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
发布时间:2016-03-25
北京市各导游员: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已于3月15日开展了北京社会导游员注册及个人办理入会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中的几点问题进行说明: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成立导游分会。按照《旅游法》规定,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但未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申请取得导游证,应当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北京导游员本着自愿入会的原则,通过2种途径加入北京导游分会,成为会员。一为,已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由所属旅行社申请团体入会;二为,社会导游员以个人申请加入北京导游分会,成为会员。
二、按相关通知精神,由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办理社会导游员注册工作。对已持有IC卡导游员的注册工作,委托“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四号楼3-4”、“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东街5号金龙建国温泉酒店3号楼3105房间”,两处“地址”进行办理,委托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委托结束后,所有导游证相关工作将由导游分会统一办理(因北京社会导游员人数众多,办理时间有限,为不影响导游员执业,请大家及时在委托期内办理完毕)。
三、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在办理社会导游员注册及入会工作中,只收取2016年度个人会费50元/人,未收取其他任何例如“注册手续费”、“管理费”、“挂靠费”等相关费用。导游分会将对已加入分会的个人会员自即日起办理导游员注册、调动、变更与IC卡补办、会员档案管理等相关导游证业务。
三、注册程序
办理完注册登记及个人入会手续的社会导游员,请索取“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项目名称为“会费”。并取回本人导游员资格证书及北京导游员IC卡,所有证件均由导游员本人妥善保管。导游分会及委托“地址”不再对任何社会导游员保管导游资格证及导游IC卡。凡已在导游分会及委托“地址”完成注册登记工作的社会导游员,其隶属单位均统一变更为“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
四、2015年度导游证年审暂缓。如有新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旅游委官方网站(www.bjta.gov.cn)会第一时间发布。
五、2014年度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年审暂缓期间导游证可以正常使用。未参加2014年度年审的导游员,不能从事导游相关业务,不能调动。
六、2015年通过导游资格考试的人员,按照《旅游法》规定,需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注册后,方可申领导游证。导游证申领办法见市旅游委官方网站(www.bjta.gov.cn)的相关通知。
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
2016年3月25日
2015首届“北京导游之星”北京欢迎你MV
文章转: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