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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北京警方抓获嫌疑人使“和颐酒店”拖拽事件迅速降温

2016-04-10 温州徐雪芬律师 徐雪芬律师



作者:温州徐雪芬律师

来源公众号:温州徐雪芬律师


几天前,“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引爆了网络,多家媒体立马跟进。短短几天点击量超过了20多亿,这在网络舆情史上也属罕见。其中最搞笑的是一个网友评论“此案有恐怖袭击的嫌疑,应该按照反恐法来办理此案” 。这种轰轰烈烈的舆情,网上有人说是肆意炒作;也有人说是借题发挥。但是不管怎么说,到目前为止,一切舆情均在法律框架内。


昨天早上看到平安北京发的微博,嫌疑人李某(河南人,男,24岁)已经被警方抓获。下午又看到新闻,该案5名嫌犯被刑拘。这下,中国人民终于放心了。接下来,该案的舆情发酵不到哪里去,因为嫌疑人被抓了,一切在警方的掌控之中。有群友说:这个案件中,北京警方压力很大,里外不是人。本律师认为:第一、及时出警;第二、迅速抓捕归案,怕什么舆论?我也看过该案的视频,认为这个案件的本质谁都不怪,怪就怪社会正能量不张,见义勇为社会鼓励不够,没人敢担当,这从近2年警察的执法环境可以看出。


不提高警察的执法权威,社会这么暴力,人人都有份。




如果嫌疑人没有被及时抓获,本案的舆情将有可能按照这样的方向走路:一是酒店卡片招嫖;二是北京公安打击卖淫嫖娼不力;三是首都的卖淫嫖娼泛滥;四是平安北京不平安。而该案女子的脱险“是谁救了这名近乎崩溃的女子?”似乎没人关心那位善良好心的女房客。


本案中,无论舆情如何发酵,无论酒店多么过错,嫌疑人没有得逞,女子在酒店被救脱险!这是事实。这是值得酒店庆幸甚至全北京庆幸的事情。最后,嫌疑人也要庆幸!因为,如果没有女房客的帮助,间接阻止了嫌疑人继续实施不法侵害,该男子面临的刑法处罚肯定比现在严厉。一件未发生严重后果的舆情,竟然如此气势汹汹。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后果,舆情的反应不可想像。本案迅速发酵的舆情,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否是大众公共安全意识的苏醒?




昨天的网易报道中有这样一段描写:“酒店遇袭女子:我是做互联网的。她承认,在写长微博时,也刻意抓取了几个媒体会比较容易关注的点,同时请教了在媒体的朋友,并刻意制作了一些吸引人的标签。”“我是做互联网的,常刷微博的人,很明白怎么做。”

 

昨天公众号《红德智库》一名“喜鹊”作者发文:《和颐酒店事件的炒作是对如家等中概股回国的警告》。其中有如此一段文字:“当事人—自称来自杭州的一名女记者(微博账号弯弯_2016)在4月3日22点51分在饭店走廊遭到陌生男子的袭击。当事人长微博中写到,浑身颤抖,恐惧到崩溃边缘!然后配合警方做笔录到凌晨两点,4月4日注册多个微博账号并且发布多个微博,在5日凌晨发布视频并且发布多个微博,从恐怖到崩溃的边缘到冷静发微博之间的转换有点快呀。”又将人们带到了扑朔迷离的远方。

本案主人公“弯弯”数十亿微博的点击量背后,除了以上片段职业描述外,目前个人信息全无。整个事件虽然有炒作的迹象,但是主人公并没有添油加醋,在制造影响时矛头对准酒店未对准警方。达到目的之后迅速隐退,维权过程进退自如,显得成熟、老道,与27岁实际年龄难以相符。这是她或者她团队的过人之处。本律师认为,该案是保护自己,打击敌人的成功经典范例,值得全天下女人学习。


案发后,酒店选择发文道歉是明智的。但是说实话,如果责怪酒店在该女子3分30秒的“拖拽”过程中没人保护是过于苛责的。这种保护,除非你有贴身保镖,否则一般酒店的服务很难跟上,无论几星级。至于酒店招嫖卖淫虽然违法,但也不是大事。本律师认为,卖淫嫖娼必须打击,但是这种打击可以是适度的。一方面清理社会环境是民心所向;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中国光棍越来越多、外来流动人口的生理现状。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消灭卖淫嫖娼,正所谓“黄赌毒盛行,抓不尽的虱子,拿不尽的贼啊”!




客观地说,全国酒店发生抢劫、强奸、盗窃的案子不少,有些也有视频监控,但是破案速度并不一定这么快。从另一个角度讲,本案“弯弯”是幸运的:一是她毛发无损;二是她的“敌人”迅速被抓获。


昨天我在“理性法律人群”问道:女子报案(发微博时间是星期五),警察说办案民警出差了,星期4回来。这个回答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一名警察回答:这是弯弯个人的说法我们不能确定真伪。即使如此,也很正常。因为现在派出所警力有限,经办人手上不可能就这一个案子。不能因为她把别的案子都放弃了。那样就成了“2个人打架,会上网的有理”或者“按闹分配”了。


据本律师了解,警方办案一般有一个初查的过程:一是确定是否属于公安受理范围;二是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制作询问笔录,了解案发经过,一问一答加上校对打印签名;三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决定移交公安具体办案部门;四是办案单位根据初查的材料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决定是否立案;五是立案后锁定嫌疑人的为止;六是报公安局法制部门审批。本案涉及到跨省追捕,还需要另外增加一个“异地办案协作”的环节,即北京公安发函河南公安异地协作公函,再由河南公安指派有管辖权的许昌公安局业务部门办理。再最后警方从700多公里的北京赶往河南许昌与当地警方一起实施抓捕。就算是嫌疑人不实施抗法袭警、束手就擒,办理传唤证、拘留证、逮捕证、协作函,并与当地河南公安携手抓捕,都要费很大时间。


毋容置疑,本案无论从破案速度还是从异地抓捕归案的时间,都是神速的。北京河南警方抓捕有功!这种重视程度比再严重再恶劣的凶杀案件都不差。凶猛的舆情,警察也好使。而再如何把人民当成上帝,这个案件的侦查破案全过程是需要保密的,舆情再凶再好奇,警方也满足不了的。

 

今天傍晚,我在温州电视台看到一档节目,就是该事件后,女子如何防身?这是北京偶发的个案,但是温州也那么重视。该案的舆情,已经使该事件俨然已经成为一起公共安全事件,有点草木皆兵。该案放大到这种程度,从积极的角度看,对于今后酒店及服务场所的安保会有促进作用,从而提高社会的管控能力,从消极的角度说,各种可能性都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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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无论舆情如何发酵,无论酒店多么过错,嫌疑人没有得逞,女子在酒店被救脱险!这是事实。这是值得酒店庆幸甚至全北京庆幸的事情。一件未发生严重后果的舆情,竟然如此气势汹汹。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后果,舆情的反应不可想像。本案迅速发酵的舆情,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否是大众公共安全意识的苏醒?



网络和自媒体在改变我们的社会,丑陋的东西会被曝光、揭露、批判;正义、、正确、诚实的东西会慢慢得到人们的认可和支持。社会风气或许能够慢慢改良和净化,新闻和言论自由或许在中国以另一种方式出现。非传统媒体是无法抑制的新科技之下的新媒体,微博、微信已经成为全社会不可忽视的网络工具。

 

最后,让我们也不妨从受害人正当的角度去思考:一方面,在酒店这个公共场所被袭击过程中酒店的服务人员竟然漠视,是一个女旅客搭救了她,但是事后酒店缺乏一个交代,甚至连值班经理的电话都挂机。从一个自认为鬼门关回来的人来说,气愤是自然的。这从举报酒店暗藏卖淫嫖娼的文字中可以看出。另一方面,警方到场做笔录,但是后来回答经办人出差,要周四才能回来。这个女子便认为警方或许不积极办案,事情也许会不了了之。出于这样的考虑,她利用自己的长微博披露了整个过程,包括视频,达到广泛传播,制造影响的目的。而她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那就是颐和酒店的道歉,警方的迅速破案。

 

该案行为过程中旁观者和受害女子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如果真是被拖到消防楼梯,被强奸或被杀也不是毫无可能的。当然如果是故意演戏炒作,在嫌疑人被抓获后也将会水落石出。

 

但是,本案毕竟没有造成伤害后果,单凭视频和报案记录,如果短时间找到犯罪嫌疑人比较困难的话,警方暂时不立案也是可以理解的。有警察说:“警方开始懈怠也太正常了,这样的视频立案都不够,还花精力去查?真的闲的没事做了?” 或许警方出警调查的时候,看了视频就有上述质疑,让受害女子产生警察并不上心的认识。然后向警方询问案件进展的时候被告知经办人周四才回来,便想当然认为警察可能会对案件不了了之,这也可能导致她自己在网络上制造影响的动机。不过话说回来,她也没有抹黑警方。

  

本案如果不是刻意伪造事件来炒作,是为了扩大影响达到正当诉求,利用自己在网络上的人脉关系,或者花钱支付报酬推动事件发酵,这倒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正当的诉求非要当事人自己使出浑身解数,自我表演制造影响才能达到目的,这应该是我们现在社会存在的问题。


上访、医闹、死磕,有些一开始可能有合理的诉求,最后作为一项有效的手段却被大量效仿,直至被恶意的人滥用不止。


本案提醒我们:不能轻视妇女,也不能小看平民百姓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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