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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法治路口红灯停三角裤行

2016-06-10 徐雪芬律师 徐雪芬律师


作者:徐雪芬律师

来源公众号:温州徐雪芬律师



近日,一条白色不透明的三角裤好似一面旗帜,飘扬在中国司法天空,引领时尚。这条三角裤,因为挂的是白旗,迅速引起法律人的同情,“独裆一面”的风头一下子盖过了雷洋。



某律师的网红现象,让法律界惊呼:如果一个律师的专业知识不能让自己快速成为业界翘楚,那么引爆三角裤让贞操破相有时也能让自己从默默无闻的扰乱法庭秩序的后台走向网络公知的前台。


作为一名地道的法律人,我敬佩某律师同仁在面对公权力违法时勇于抗争、不顾一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担当,但是一个帮助他人维权的律师,连自己三角裤的隐私和安全均未能保护,也不免为之感到遗憾。


当然,这里不可否认的是南宁某法院法警强制力使用的“度”的问题。然而,该事件中被法警扒了裤子的律师难道不需要反省吗?


本律师认为,被当前中国律师界捧为法宝的法治死磕精神,有时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个性的张扬。这种个性即使疯到台湾、美帝也不会有大市场的。


如果说,这条白色三角裤能够让至高无上的人民法院从此规范了立案收据行为,那这条三角裤完全可以成为法治品牌,功勋卓著。当然,三角裤的主人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该品牌的合法形象代言人,短时间内完成了从法律界到时尚界的完美转身。


“三角裤事件”发生后,广西南宁专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全国律协和广西南宁律协纷纷发声,为维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广西青秀法院院长就该院滥用强制手段向吴某作了公开道歉,并表示相关赔偿。但是,无论是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律协的声援、法院院长的道歉、国家赔偿等,都不能让吴某就此收起这条三角裤。


事件中,800名律师先后网上签名附和。报仇雪恨的时机似乎已经成熟,于是律师吴某抛出刑事控告状,要求追究事件中有关法警等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授权代理人发表10点声明,决心“一硬到底”,绝不见好就收、绝不适可而止。“法治”胃口越来越大。一些在哈尔滨庆安事件中没有玩过瘾的律界大亨纷纷抓住机会,跃跃欲试。



这时,本律师认为有必要将律师吴某的法治推动事件做一客观评价,以配合隔空在南宁举行的吴某某律师职业维权研讨会。“三角裤”事件的发生,真的是因为南宁青秀法院未给律师吴某出具收据引发的吗?


诚然,如果收据给了,就没有吴某“三角裤”的风流了。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导致这一事件升级的并不是法院方面未出具收据引发,而是因为律师被怀疑在法院信访室违规录音导致。不管这种怀疑是网上传说的律师自认行为还是法官认为手机摆放办公桌录音行为。如果律师吴某稍微配合下法警的执法,法治就立马倒退吗?


“三角裤”事件,不是因为律师要收据而被法警扒了裤子,而是因为律师不配合法警的执法被扒了裤子。当然,律师不配合执法的起因是法院不出具收据的违法行为在先。


法院违法在先,律师妨碍公务或者寻衅滋事在后,最后导致了一起不该发生的事件。


本律师不否认某律师以一己之裸献身了中国的法治事业,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法治进步不是只有律师才可以推动,公检法也同样可以推动的。


从某种角度说,法官、法警也只是养家糊口的一种职业。律师,没有必要把法律共同体中每个个体都当作强权、当作对立面来对抗、撕咬。那样,你的三角裤再多也是不够用的。


最后,一个不能保护自身安全的律师,拿什么才能保护您的当事人?


刺猬,有时也需要学会优雅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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