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雪芬:一线民警押解嫌疑人赴医院体检的苦楚

2016-11-24 徐雪芬律师 温州徐雪芬律师


 

纵观近期多个社会敏感事件,舆论如果不是以个人好恶立场为标准,而是以法律理性为评判标准,才是舆论的正能量。保障嫌疑人人权与警察渎职或玩忽职守追责标准,是一对矛盾。如何解决好这一矛盾?


记得几年前在天涯论坛看到一篇文章:一个老人的宠物狗落入水库,基层民警出警,老人要求民警下水救狗,但下水太危险民警就用器具捞狗,老人一怒之下跳水救狗,民警急忙下水救治,结果小狗获救,老人却因重感冒导致心脏病发作死亡。事情最后可能以民警被追责和公安局赔偿收尾。


翻翻人民警察法,全社会所有的事情几乎没有不与警察职业相关的,因为任何纠纷、争议都有可能引发打架等治安或刑事案件,大部分事情报警了警察都得去处理,如果出警不及时、不得当引发后果,都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深夜,一名警察留言说:“恶劣的雪夜,我还在巡逻中,辛苦自己为大家我心甘情愿,选择警察就是选择了苦累和牺牲,望社会对警察多些理解”。每天享受平安生活的我们,能理解他们吗?


前天, 本律师推出一文《陕西一嫌疑人体检时逃跑溺亡民警跳河施救受重伤》,引起了一线民警的共鸣和热议。下面, 我选择几位有代表性的发言,以供立法机关、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换位参考:



(1)极其反感嫌疑人入监所前有民警带其到医院(麻痹还得指定医院)做体检。其不安全性、风险性大大增加自不必说不再赘述,单说一个案件严格按照程序走下来到送押这步,民警加班加点累得饭都顾不上吃,早已心力憔悴,还得一大帮子人高度紧张严阵以待慌慌张张从办案基地(硬性要求)带着嫌疑人到指定医院(我们这相距二十公里,医院离监所八公里),医院正常上班时间还好有体检科正常接待,赶上节假日或晚上,对不起得去急诊科,再赶上急诊病人多,那就是一个多钟甚至更长时间以后的事儿啦,崩溃不?


从收费刷卡到开单逐项检查再等结果出来又得一个多钟头的折腾,期间还得耐心缓解嫌疑人的情绪,不然一紧张、血压一高前功尽弃。好不容易拿到主治医生出具的综合评定结论,送到监所,看守民警不厌其烦的看这看那、问这问那,搜身检查登记,也是一个小时下不来的活儿,办案民警跑前跑后伺候着饿着肚子挤着笑脸直到拿到送押回执…… 想死的心都有!


(2)每次带嫌疑人到医院体检,我的精神甚至比抓人时还紧张,嫌疑人不出事是幸运,出事也是必然,幸好我带的嫌疑人都安好从医院出来。有些体检项目需要摘掉戒具,就算戴着脚镣但他的双手是自由的。你即便是贴身抓着他,也难保他做出什么突然动作;检查室里有各种医疗器具,包括各种铁器和玻璃制品,有些还很尖锐。民警没有权力让医院为了疑犯体检而清场,嫌疑人如果自残是非常有条件的。只要他想,那么体温计也会成为他的工具。


还有给嫌疑人做胸透,每次我和同事都会对隔离门上写的“远离辐射”装作没看见,带着嫌疑人一起进去光透,有一个月我们拘了20多个人,我和同事轮流参加带人体检,平均每个同事都做了至少4-5次照射,后来连医生都劝我们别再进去了,可是把嫌疑人自己留在放射室,万一自伤自残了,民警会不会被“玩忽职守”?所以宁肯选择辐射,这也算是民警无奈的自残吧。基层民警的苦累和危险,体现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伤身和伤心中选择也是常态,呼吁高层重视,祝愿战友平安。


(3)查体是必须的! 请问查体能不解拷吗? 请问不解拷查得准吗? 请问哪个查体中心不是和群众混用? 请问解拷出事谁负责? 请问人再多谁能保证不出事?你们知道每天多少嫌疑人需要查体的吗?


(4)规定押解犯罪嫌疑人三名民警,可基层带协管能有三个押解就不错了,曾经两个民警两个协管送八个行政拘留还有女的。女的体检要验尿,没有女民警,还好运气不错,至今还没有出差错!上天保佑!


(5)我都想不通,往看守所送个犯人跟招空军飞行员一样,免费给他体检那么多项目,纳税人的钱建希望小学不行还是修路架桥不行,非得给祸害社会的人做体检,增加民警工作量,增加纳税人负担。


(6)公安部应该统一在全国看守所建设体检机构,避免因在社会医院体检发生安全问题!而且在社会医院体检经常要和医院求医人员一起,环境复杂,意外情况太多!


(7)给嫌疑人被拘前到医院体检纯粹是起幺蛾子,根本不考虑基层民警面临的实际问题和风险。坐在舒服的办公室里研究基层的事!


(8)为什么不在看守所设置体检中心?拘留个人手续繁琐,录信息,体检,到了监所再填各种重复的表格,被嫌疑人气了一顿还要再看自己人的脸色,弄不好还把自己搭上,真是处处是坑啊!


(9)不戴手铐等属于内部规定,民警应受纪律处理,从另一方面不带手铐是人性化,也是民警结合经验和嫌疑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应该戴手铐,但民警的好心害了自己。如果嫌疑人不跑,绝不会死,配合民警就是对自己人权的保障,逃跑就意味着抗击法律,放弃人权,放弃生命,嫌疑人在跳水前应该预知可能死的后果,逃避打击处理带来的法律后果必须由嫌疑人承担,法律不能鼓励逃避打击获得赔偿。每次送人嫌疑人都会在体检这假装可怜,折腾一遛购,遇到真有病的我就更惨,通宵陪护看病,高度紧张,拘留所不收,还要安全把嫌疑人带回所,目送其昂首离开,还有不离开闹一出的,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值班室呼叫,赶紧出警! 我已身心疲惫!


(10)我们这里所有犯罪嫌疑人和行政拘留妇女都要带到医院体检,卖淫嫖娼嫌疑人还要带去做性病检测,以前都是在羁押场所做的,现在都由办案民警做,一线民警和基层苦不堪言不说,还要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如果这件事民警被追责,百万民警又该糊涂了,这法到底该怎么执??


(11) 看差如看虎!对待犯罪嫌疑人永远不要有怜悯之心,手铐背铐打脚镣,必要时拴绳子牵着(指认现场),绝不客气,车辆押解时除了有钢筋护栏的专业囚车,一律背铐脚镣拉安全带上儿童锁,不要以为后排中间位置两个人夹着是最安全的位置,这是最容易突然起身用头攻击驾驶员后脑勺的位置(血的教训太多),右后座拉安全带,必要时在脖子和头枕之间再拴一个绳套,就是神仙也无法突然起身攻击驾驶员,不要嫌不拿他们当人看,因为他们已经做了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情,犯罪分子就他妈的不是人[发怒]把他当成老虎看才能不让我们为了他们受到牵连。


(12)体检费,指纹费及生活费按照规定是嫌疑人自己交付,但是,有些嫌疑人是分文皆无,这笔费用就转嫁到基层所队身上了。可这笔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试问,钱从哪个狼身上出?还有,入所体检时要除去戒具,胸肺透视室时的辐射!!!民警从接触嫌疑人开始后就同步录音录像,等等一系列的报案措施,到起诉都是基层报案部门的,这还要面临日常检查,考核,各种行动,维稳,警卫等等。真累!


(13)我们这看守所购买的体检设备宁可放那烂掉也不投入使用,就是为了把体检责任推给办案民警。


(14)关于收押前的体检: 


  1、目的一,确定嫌疑人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有没有传染病、严重疾病,防止收押后死在看守所; 


  2、目的二,防止刑讯逼供,入所前体检可以知道嫌疑人身体有没有外伤,如果其到法庭上说在办案机关被刑讯逼供了,体检报告可以作为证据,这也是保护办案民警的一项重要措施;


  3、各地对于体检的地点没有统一标准。之前我们也是在综合性医院体检,楼上楼下跑确实容易出问题,后来,我们确定了一家部队医院,病人不太多,时间长了程序都熟悉了,体检速度也很快。当然,有些疑似重大疾病或者传染病的,还是要到大医院,但毕竟是少数; 


  4、任何时候,只要没有关进去之前,我们手上的人就是老虎,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这就需要民警随时绷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这是我们的职业性质所决定的; 


5、关于看守所内体检,这个投入可不少,不是一般的地方能够承受的。因此,现在只能呼吁,但短时间内无法改变。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