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河南电视台一开奔驰孕妇打骂辅警被以妨害公务罪立案调查

2017-08-05 小号角 温州徐雪芬律师



据郑州公安消息:7月26日下午,郑州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带领四辅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豫A牌照的奔驰小型客车由直行车道违章变道至左转车道辅警随即上前示意靠边停车。


敬礼后,请驾驶员靳某(女,30岁,工作单位:河南省电视台)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没想到靳某不但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继续驾驶车辆向前行驶。


为防止其闯岗造成人员伤亡,几名辅警将该车辆截停,辅警孙斌再次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并告知驾驶员靳某在行驶过程中实线变道违反禁令标线,随后准备将靳某拿出的证件交给民警孔令厂,由民警对其进一步处理。



此时,靳某突然情绪激动,跑上前去拉拽孙斌的警服和反光背心,同时口中不停谩骂且动手扇了孙斌一巴掌,将孙斌的警帽打掉。因当事人是孕妇,在场警员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口头警告靳某的行为已经违法,要求其冷静,但是靳某仍然态度蛮横,趁辅警孙斌不备又向其脸部扇了一巴掌。


此时,民警孔令厂赶来询问驾驶员靳某具体情况,并请其配合民警执法,但靳某对孔令厂不停谩骂,并强调自己是孕妇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此执法过程被辅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郑州市长兴路分局受理该案后,因对辅警的执法主体身份上存在疑虑,遂于7月27日对靳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因靳某系孕妇,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该情况上报郑州市局“维权办”后,“维权办”在前期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又于8月2日上午,召集法制支队、长兴路分局、交警二大队的相关领导、办案人员及受侵害民警、辅警召开专题案件协调会。


在听取当事民警、辅警的情况介绍,法制支队的审核意见以及办案单位的下一步工作打算后,市局“维权办”要求交警二大队要全力配合办案单位工作,严禁与对方当事人私下调解;要求长兴路分局要坚摒弃一切人情因素,严格依法处理该案,从严从重追究暴力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会后,长兴路分局于次日以妨害公务罪将该案转立为刑事案件。


重塑警威,河南近来很给力!


为河南郑州市公安局严格执法,摒弃人情点赞!


: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另:


妨害公务罪的定罪与量刑,与被害公务人员是否谅解无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仅仅限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显然,妨害公务罪不包括在该范围之内。


此外,妨害公务罪的保护法益是公务,属于社会法益,被侵害公务人员和执法单位、案件移送单位对行为人的原谅或出具的谅解书,不得作为对行为人从宽处罚甚至证明“情节显著轻微”的考量要素。


热文推荐:


阉割警察执法权-国家治理的自宫之路【深度好文】


徐雪芬:警察丧失执法权威,半数原因可能在于公安机关自身


徐雪芬:烈日下的警察你们在干嘛-兼谈律师在警民关系引导中的作用


徐雪芬:周口警方不负众望-河南西华留守儿童“被强奸”案刑拘四人


千万点击:央视记者含泪采访,中印边境解放军战士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