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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法律被调戏--山西惊现"强吻式"袭警 有视频有真相

2017-08-24 徐雪芬律师 徐雪芬律师


自从王文军案后,山西警察的执法现场出现了一派“繁荣“的景象。


8月22日,网络曝出一段视频:一名疑似违章的女司机,在交警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竟然当街公然“强吻”起交警。


香吻袭击抗法,警察惊魂未定!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i1323eyfu1i&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网传发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从龙南路,事发地临县公安局未开通官方认证的新浪微博与微信政务账号,暂时无法了解具体情况及处置结果。


事发后,该视频迅速走红朋友圈,成为网友们的谈资笑料,很多网友表示惊艳:放开那个交警,有本事冲我来!也有警察戏谑:执法中,这样的“慰问”我怎么碰不到呢?


不可思议的是,警察被猥亵强吻的同时,另一名警察在旁边高举执法记录仪拍摄。有警察气愤不过:"猪狗不如的队友,如果直接上手协力徒手控制,哪来的那么多舆论?老百姓真分不清二个警察控制一个泼妇?"


一名河南警察说:“前几天有酒吧喝酒闹事的,到场后有个女人不得了,穿着很暴露。警察亮明身份警告无效后,直接放倒,单腿跪压她的小肚上,那又怎么样?还不是乖乖被带走?”


前两天,南京交警在路面上检查各种违章行为,结果被一妇女用百元面钞扇脸,交警果断将其摔跤拿下。


以下是完整视频,全长1分08秒,大家可以欣赏一下: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u0540w53x7s&width=500&height=375&auto=0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山西警察不高举执法记录仪,谁能保证舆论分得清谁强吻了谁?谁猥亵了谁?


本案没法谈“法”,否则本律师担心会把“法”聊死。妇女用嘴唇、钞票去袭击警察。法律大概也措手不及吧。


其实,这次执法用“公然性骚扰、耍流氓”形容山西警察的执法遭遇不过份吧。再说了,谁说女人就不耍流氓?谁说女人就不能是强奸犯?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强制猥亵罪的客体由原来的“妇女、儿童”扩大到了“他人、儿童”,一词之变将男性也纳入了强制猥亵罪的保护范畴。


但是法律万万没想到,男警察也有类似“艳遇”,而且竟然还在大街上。幸亏该警察有一定定力,万一不小心动情配合了,舆论将如何措辞?


猥亵,比被辱骂、被殴打更让人感觉耻辱。继一线警察的执法权威丧失之后,一线警察的“贞操”也岌岌可危......


这个案件不是一个笑话,而是法治社会的笑料。幸亏这个镜头被强吻的是一名男警察,警察还能笑得出来。如果是女交警上路被如此强吻猥亵,警察还能笑得出来吗?


当警察的执法权威停滞不前时,袭警手段可是与时俱进。


自从舆论对警察的执法越来越挑剔、刻薄之后,公安部要求执法必须有录像。于是警察队伍里就出现了一个专门警种---录像警察:“俺只负责录像,其他一概不管。”为此,我写过一文:徐雪芬:警察执法,请慎重拍照


其实,这几年暴力袭警并不陌生,陌生的是警察遭遇暴力袭警,同行警察不相助,只能眼睁睁看着战友被伤、被辱而不能上前制止,更谈不上协力徒手制服了。一起出警的他们在干嘛?在拍照!在摄像!


2016年7月,一则不忍看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身穿警服的一名交警在人来人往的大街执法过程中,被一男一女骑在身上暴打嚎叫、孤立无援。而旁边同行的警察只能“依法”高举执法记录仪摄录这一正在发生的袭警犯罪行为。


案中交警被嫌疑人骑压在地上,导致脾破裂,差点殉职。这是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发布后第二个月发生的案件。徐雪芬:是什么让警察高举执法记录仪淡定拍摄警察大街被骑袭


一方面是公安部门越来越重视一线警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是基层抗法越来越不按套路袭警。有些抗法场景世界闻所未闻。


山西交警执法时"被人跳舞"!附舞者在看守所接受采访视频


这些抗法场面估计警务教官都没见识过,更不要说一线警察经过类似培训了。因此手把手式的警务培训已经适应不了嫌疑人日益增长的抗法袭警能力了。


徐雪芬:山西现"挑逗"性抗法-法律不忍直视

8月19日晚9时许,浙江省建德市寿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村民酒后持刀行凶,副所长黄文斌带着辅警郑利生立即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嫌疑人吴某的双手一直背在后面,形迹非常可疑。黄文斌见状先是让围观群众撤离,同时一边警告吴某放下刀,一边和郑利生按照战术要求保持戒备。


然而吴某突然亮出刀,边喊边向黄文斌冲了过来:"你谁啊,你谁啊?管老子的事?"


此时绕到吴某背后的郑利生试图夺下吴某的尖刀,结果血染警服。注意是徒手对刀!




黄文斌见状冲上去制止,面部、脖颈处都被划了一个大口子,其中脖颈处伤口距离颈部主动脉仅仅一线之隔。



对于一线警察来说,生与死的考验,就在刹那间。


一名基层民警痛心疾首:“我也是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就想问一下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们,我们的枪呢?被舆论收缴了?还是怕出了问题连累你们被追责?看到一线的民警在流血在牺牲你们的良心不受谴责?让我们赤手空拳去直面持刀持枪的违法犯罪分子合理吗?你们怎么不敢到一线来出警体验一下?”


虽然情绪激烈了点,但是如果民警能大胆依法用枪,酒鬼遇到警察也得立即醒三分,哪里还会有这样的悲剧?其实大多时候是舆论绑住了公安的手脚,然后公安又绑住了自己的手脚,而不是民警真的干不过。


徒手夺刀何日休?“危险加一”是国际警界公认的武力使用原则,即嫌疑人徒手警察可使用警械,嫌疑人刀棍警察可使用武器。而在我国执法实践中频见一线警察“危险减一”原则,即嫌疑人刀棍,民警徒手制服。


执法现场中双方殊死搏斗是怎样的心理状态?一个不要命;另一个要抓捕不要命还要保护不要命的人。没几个功夫高手能够做到这点,因为气势上嫌疑人已经压倒警察。心衰的后果,当然是伤亡。


因此,特别需要舆论和精英能够设身处地地宽容这些直面犯罪、随时可能牺牲的英雄,并爱惜和保护这支国家稳定的最基础力量、顶梁柱。


心胜则兴,心败则衰


以下就是执法记录仪拍下的现场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f1323x3t5iv&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中,如果警察制服嫌疑人太容易,屏幕上绝不可能出现如此不稳定、震动幅度如此大的视频记录。从视频的画面中我们看不到警察为了保护素不相识的人民群众,与没有私仇的带刀歹徒搏斗时的英勇和凶险,只听到警察气喘吁吁地呼叫增援!这样你死我活、上气不接下气的搏斗现场,你让警察按照哪种格式万无一失地肉搏?


民警徒手制服还需要“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一线警察怎么不天天牺牲、月月流血?不敢使用武力,是一线警察伤亡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嫌疑人人权高于警察生命,是某些书呆子理论家误导误国误民的逻辑后果。


制伏还是忍耐?武力还是流血?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执法环境取决于舆论环境。在斗智更斗勇的一线执法现场,你不能总是站在嫌疑人的角度揣摩警察的恶意,从而捆绑其法律赋予他们"动粗"的权力。


动嘴是律师的功夫;动粗是警察的功夫。律师只要声音合法、合理即可,不可能要求其观点面面俱到。全面,应当是对立法者、行政权力行使者的要求。警察,只要武力使用顺序合法、合理即可,不可能要求其万无一失 。因为万无一失,应当属于警务教官的教学理论切磋与探讨范畴。


就像警察不能要求律师闭嘴一样;律师同样也不能阻止警察动武。


在舆论对警察明显改善之前,一线警察不断地锻炼和提高着忍耐力,当然也提高了执法素质,同时也增加了不可控的伤亡。


对一线警察来说,事前没有一项明确的标准规范,事后拿着原则性的法规去解剖民警现场的执法行为。而这原则性的法规往往神话了警察,忽略了民警是自然人的因素,从而导致现场执法有时仅凭运气。


蒙对是英雄,蒙不对可能入狱。


安静地坐在办公室,你的言论都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万无一失,何况还是凶险的暴力制伏呢?


一出现涉警案件,中国就快速进入一个“青春期”的社会。


本律师认为:无论警察执法如何规范化建设,其规定的动作、自选的动作都不能超过一个自然人的极限。


本文视频中的嫌疑人,仅仅是拿了一把水果刀,就能连续伤害两名警务人员几乎丧命。舆论只教训警察手下留情,却给嫌疑人留下无尽的大开杀戒。


昨天23日晚山西太原交警韩某在龙城大街酒驾夜查中,一辆苏FM886M的驾驶员周某(江苏海安县人),不配合接受酒精检测并加速变道闯卡,将正在执勤的交警撞到卷入车底,拖行330余米,导致韩警官胳膊上的肉都被磨没了露出骨头......



我受不了每天这样的消息,也无法想象当时韩警官是怎样经历如此的痛苦......


你愿意接受这样的职业洗礼吗?没有路面交警的身挡酒驾,不知道多少老百姓命丧车轮之下?


当今一线警察的执法权威,就如同下边这盘辣子鸡:看上去热辣劲爆,却没几块骨肉。


看到嫌疑人把手藏在身后,同时快步向警察移动,警察本可以毫不犹豫地出枪射击。但是,中国警察,不敢。


因此,目前一线民警有时只能在夹缝中执法、致残甚至牺牲......


那么,这样的鲜血能染红法律、校正舆论、唤醒良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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