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雪芬:河南"劝阻吸烟"案改判无责对警察执法是利好

2018-01-25 徐雪芬律师 徐雪芬律师


去年5月,医生杨某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家属田某某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元。


2018年1月23日,老人电梯抽烟被劝阻猝死案二审改判:劝人者不承担责任


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宣判,以法律的形式回答了公民劝阻违法行为的正当性。从社会各界对判决结果的认同来看,本案判决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是一份堂堂正正的判决书,是法官担当的突破,值得张磊案、王文军案审判人员的借鉴和学习。该案,让探底的社会风气终于有了一丝好转,让人们面对违法行为时有了挺身而出的勇气和底气。


不得不说,该案的完美效果,还与该案的辨析说理到位有关。


如果本案医生杨某当时报警,警察来了劝阻段某不要吸烟,之后段某死亡。舆论会咋说?法院会咋判?


本案的审判理念,如果也同样运用到涉警案件,即警察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嫌疑人逃跑致死或者抱警察大腿对抗执法意外死亡,警察免责,那么中国警察的亮剑精神将会迅速回归。


一个国家的暴力机器,连徒手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意外都要面临最为严厉的个人追责,那么就更别提一线警察与犯罪分子肉搏时不敢轻易使用喷剂、警械和武器了。


警察,是国家安全的一匹狼。


袭警,不同于打狗吧。这么比喻虽然不恰当但是通俗易懂。


警察首先是人,在执法中健康权受到侵害,先不说控制、制服,至少可以防卫吧。警察如果在执法中连普通人的人权都不能给以保护,怎么能够要求他们舍命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多年来,部分法官在案件的判决过程中,受地方官员怕事的钳制,只求表面和谐稳定,罔顾法律和事实,牺牲了警察执法权和社会公平正义。表面上看,保护了弱者,平衡了舆论,实则造成了人们守法意识长期的混乱,反而造成了更多的妨害公务抗法事件,更多的不和谐、不稳定。


王文军案后,山西甚至全国袭警频发,就是现世报的例子。

依法判决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闹访人敲诈公安局、敲诈人民法院的现象。


郑州中院的判决,一是驳回上诉人的起诉;二是驳回上诉人请求的同时,“多管闲事”地弘扬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医生杨某未上诉直接改判);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法律正气依法正面传播。


在当下死活无解的正义与非正义的较量中,郑州中院步步担当,终于盘活了正能量,也挽回了河南政府在兰考齐某袭警案中的舆论失分。


医生杨某在电梯公共场所劝阻、制止吸烟行为是公民的一种担当;郑州中院二审直接改判,以法官的担当保护了公民的担当。同时,这份判决书,也是一次最好的戒烟广告。

南京彭宇案,法官背了多年的黑锅,案件事实却并非舆论谴责之真相。彭宇案是政府应对舆情失败的经典案例。后来该案以彭宇承认碰倒老人,双方调解结案。只是该案这样的结果,大多数媒体当时可能兴趣不大,因此后续报道寥寥。于是南京法官俨然成了葫芦官的代名词,受害者老太一家永远背负着恶名,始作俑者也是肇事者彭宇却成了现代的窦娥冤。


        去年7月4日晚上,一个名叫@白衣天使茉莉花的网民发布的一则附照片的微博申诉控告,引爆网络。微博中她声称其在河南省西华县奉母镇读书的侄女,被学校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强奸17-18次。报案后警方不予立案,还威胁恐吓她侄女......


      后来经过调查,这是一起诬告陷害案。4名妨碍作证、编造虚假信息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其中包括一名“人民在线网”的副总编辑。


       但是,该案的结果和南京彭宇案一样,很少有媒体关心。因此,不少人到现在为止,还被蒙在鼓里。

      有担当的媒体,不但要善于捕捉社会热点,而且有义务把案件事实客观、完整地呈现给大众。


郑州中院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人民展示了河南政法干警的智商、情商、媒商。审判中,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又善于运用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


         就像该院负责人所说的:每一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件,都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本案要告诉大家的是: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对这种合法正当行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和保护,司法审判永远是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


自古以来,凡成事者,不过一个“信”字。法院的引导性判决,就是依法治国所必需的“信”。该院的无责劝烟判决,具有标杆意义,对警察执法无疑是利好。


如果再不引导,受伤的是民警;受害的是群众。


但愿全国法官今后在类似该案情形的涉警案件中,也和郑州中院这次的判决一样,不挫伤一线警察除暴安良的正义感,让一线警察能够站着执法。


在与嫌疑人你死我活的搏斗现场,让一线民警的血,流得更有尊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