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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遭袭伤亡频发,是谁壮了袭警者的胆?

2018-02-23 周刚 徐雪芬律师

作者:周刚 


2017年的除夕夜,哈尔滨警察曲玉权在出警过程中,被袭身亡;2018年农历正月初三,重庆交警杨雪峰在执行交通勤务时,被袭身亡。


从执法环境上看,这只是两起违法案件。2起违法而非刑事案件竟然却袭警身亡!从事态演变上看,是凶徒无视警察执法权威、无视生命权,从违法升级为犯罪杀人的结果。从除夕、春节时间节点上看,这两起袭警案,是国家能够接受还是牺牲警察家属能够接受?


国家可以追认他们为烈士、一等功,从名誉上给他们追认、补偿。


然而,他们鲜活的生命谁来补偿?他们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姊妹的兄长......


谁能补偿?


你敢想象吗?每年的除夕、万家团圆的日子,偏偏他们的家人却在忍痛为他们过祭日!表面上看,因公殉职、牺牲,他们的家人好像头顶荣耀,但是你可想象他们每当团圆日到来之前的那种心碎和心痛吗?


作为警察,哪怕他倒在缉捕逃犯或缉捕毒贩的战场上,也算轰轰烈烈。然而,他们却倒在了劝架和纠正违章的“人民”手下,这是何等的悲哀!


近年来,警察被袭身亡就是这样频发。


然而,每每只见发个通报、上个新闻,却鲜见袭警者被严惩,哪里体现出“为人民利益而死,死得其所,死得光荣”?谁感觉到他们是英雄了?


就像平日里发 48 30859 48 14940 0 0 1841 0 0:00:16 0:00:08 0:00:08 2909的一起刑事案件一样,只不过是开个追悼会、追认个称号、安慰下家属,享受公费丧葬,发动战友送行,搞个行业内部秀,然后就没了下文。


这在众人眼里,就像是某某人家正义的孩子与邪恶的孩子打架,被邪恶的孩子给打死了,自己家设个灵堂,祭奠一下死去的孩子,然后众人大声嚎啕几日:“儿啊,你死得好惨,我们都知道你死得光荣,家里老母妻儿我们会照顾的,你一路走好吧” ......然后自家亲朋好友到场出殡了。


近年来,“我们家好心的孩子”有为他人的安全疏导交通、纠正违章时被掌掴的、被撕衣服的、下跪的、被踢蛋的、被拖行的、被撞车的、被刀桶的,有劝架被板砖拍死的,......怎么就没见“爸爸妈妈”出面讨个说法呢?


警察执行公务致非正常死亡的赔了人家多少钱?警察执行公务被袭身亡的得到了多少钱的赔偿?


徐雪芬律师曾为除夕夜牺牲的警察专门写了一篇“我是你的守夜人,你却除夕杀了我”:如果没有了人性,还要法律干什么 的文章,一夜之间点击量超过60万,其鲜明的观点阐述的就是所谓的“人民”肆无忌惮的犯罪行为。


仅仅从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为民劝架的警务执法、执勤、从维护村镇政治稳定遭围攻来看,是谁壮了所谓“人民群众”的胆?君不见泱泱中华法威浩荡,却只见村民揭竿而起,打得警察跪地求情、屁滚尿流败下阵来,捅得警察当场倒地,而身边战友唯唯诺诺、躲躲闪闪只顾拍照录像,身边群众叼烟插兜看热闹。


这是法治该有的正常现象吗?


一个200万之众且代表着国家权力的组织,为什么不出来依法说句含钙量很高的话?


诚然,这是一支法纪组织,不可以有脱离法律的行为举止,但是,我们的兄弟被无辜杀害了!你能不能在法律框架内说一句:“杀我兄弟者,就是我们的仇人,纵使你逃到天边,全国的弟兄都不会放过!拿下你,依法严惩,给我死去的兄弟和家人一个交代!”


古往今来,有哪个可以称作生死兄弟的团队面对自己兄弟被杀害不发出铁血誓言的?法律归法律,而你的誓言代表的是骨气!


警察执法,是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不是迎合执法相对人日益增长的刁蛮情绪。


执法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是既要文明,又有尊严;既有威慑,又不失人文情怀。如果你是店小二,那谁是爷呢?这种执法身份的定位就充满了奴性。


“爷我今天不开心,你得把我哄开心了,我才能提交年龄、性别、家庭住址;你不是五星级服务吗?那好,爷今天就让你们给我安排个异性陪侍,你们这些警花儿,脸都给我开着花儿,让爷我看着舒坦,爷就给你们好评,不然,爷我有的是钱,花钱也要弄臭你们……”


文明执法不是迎合执法相对人的刁蛮,更不是用警察的退让和屈辱做代价换取和谐稳定。作为执法者,放任、迁就抗法者,就是在犯法!一味提升文明、规范规格,是在破坏法之规则,其结果定会使制定规范者黔驴技穷。最后,法规,则成了毫无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摆设。


当下袭警愈演愈烈甚至持械伤害警察的现状,不仅仅是执法理念偏离了法治轨道,也是执法不严助长了邪恶大行其道。更是多年来,政府有时把执法工具当做“维稳”工具,经常指使警察来“护短”、“护院”,致使警民关系恶化,进而民众产生仇恨,使最前沿的一线警察成了“扛雷”、“背锅”侠。


加上媒体有时不实的报道和谣言的传播,使警察的死便轻于鸿毛,而百姓的怒,则成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时代英雄!而真正的英雄却只是被战友们忍泪含恨,用“一路走好,愿天堂里没有加班,没有出警”...送走的灵柩和祈祷!


当一个人对他人起杀机的时候,都会对法律后果有所顾忌,对自身安危做个评估,而现在伤害警察就像在大街上起开一瓶矿泉水喝那么自然。


别说人家有胆杀你,人家的胆量首先来自于满街看热闹的起哄的;政府告诉警察了“不许还手”,你的兄弟再多,也是病猫,哪个敢上?谁上,我照样杀!


头些年,枪毙我还得向我家要2毛5分钱的子弹钱呢。现在,没有枪毙了。杀老百姓,他家属都得诉我百万赔偿,害得我家人替我赔款,杀你警察,要钱我也没有,依法不用赔!


我赞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人性化执法,因为它代表着具有时代先进性的执法理念。如果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实践中得以可靠应用,就不会出现张、王、邢们的悲剧。


然而,如此文明进步的理念有时却被随意拆解,尽情发挥,玩儿得稀碎。本国法律硬是要跟西方法律“接轨”、看齐,把西方民主奉若神圣,从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开始大打西方民主牌,把抗法者奉为民主斗士,把中国的法制环境当成了实现个人意志出风头的试验田。试验田真好,只要有想法,都可以来试试嘛,反正失败了又用不着负责。


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人性化执法,本是代表着时代先进性的理念,然而,却被部分执掌法律的政客们随意拆解,玩儿得稀碎。


本国法律硬是要跟西方国家的法律“接轨”、看齐,把西方民主奉若神圣,从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开始大打西方民主牌,把抗法者奉为民主斗士,把中国的法制环境当成了突出个人政绩出风头的试验田。


试验田真好,只要有想法,都可以来试试嘛,反正失败了又用不着负责。


是谁壮了他们袭击警察的胆?执法不严,正义不彰,民主“啃食”法律就是他们的“胆”!


近日,《人民公安报》刊发了短评,可谓对我们基层警察是一个亲切的安慰,无疑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鼓舞,更是向勇于捍卫法律,不怕流血牺牲的警察发出的正义之声。


作为警察,作为执法者,每当获悉战友遭袭牺牲的噩耗都会沉痛一段时日,因为今天的他,说不定就是明天的我们。然而,使命与我却不能悲哀。


我也不能送他一句“一路走好”,因为他,走得不好!


我只想号召200万弟兄们:


“杀我兄弟者,便是我的仇人,我要用人民赋予我的执法权利,拿你回来,让你受到律法严惩,慰我亲人,祭我兄弟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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