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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警因个人借贷纠纷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

南县法院 徐雪芬律师 2018-10-29

6月29日,湖南省南县法院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常德市安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徐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措施,这件事儿是南县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又来的成果。


案情简介


李某某与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8年3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本院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徐某某到南县法院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到庭。

2018年6月29日,南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徐某某下最后通牒,限当日到庭,否则将去其单位进行拘传。到庭后执行干警多次向徐某某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但徐某某仍以没有钱为由不履行义务。南县法院果断对徐某某予以司法拘留。今年以来,南县法院已累计对九名公职人员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措施。

向被执行人徐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



自开展针对公职人员的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南县法院依照南县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在依法对涉公职人员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的同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优势,积极与其工作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惩教结合、多管齐下,对公职被执行人进行多方施压。鉴于各方压力,多名公职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截止2018年6月29日,南县法院对国土局饶某、气象局宋某、地税局向某、公安局徐某某等九名企图规避执行,不积极履行义务的公职人员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通过各种手段共执行完毕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32件,另有10件案件的公职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承诺积极履行义务,取得了执结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的阶段性胜利。

7月份开始,南县法院将再次对照执行案件库,对所有涉公职人员的案件登记造册,化专项整治行动为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对于涉公职被执行人的案件在依法纳入限高、失信惩戒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力争在执结一批案件的同时,营造坚决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后记


诚实守信、守住底线本是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基本要求,而作为公职人员更应当识大体、顾大局,尊重法院裁判,积极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为普通群众做好榜样。

如今南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攻坚冲刺阶段,在这里奉劝还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公职人员应知利害、明得失,不抱有侥幸心理,要想法设法积极履行义务,做一名遵纪守法、有担当的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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