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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舆论,撂倒了多少一线民警?

徐雪芬 徐雪芬律师 201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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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毒贩驾车逃逸撞死群众,网友质疑警察为什么不开枪

徐雪芬:大年初一的涉警舆情

昨天,本号发了一文:噩耗突袭!四川2名警察派出所内被砍牺牲,所长牺牲前击毙歹徒!当时不少人质疑本文发布信息不够准确,庆幸所长和辅警被砍重伤。但是没几分钟,仁寿公安官方公布,确认所长和辅警抢救无效牺牲。



8月6日7时许,在仁寿县农旺乡赤卫村2组成宜高速工地旁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受害人谢某玖被嫌疑人张某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10时许,仁寿县公安局富加派出所所长王涛正带领民警、辅警准备出所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汽车,突然冲进富加派出所对办事群众进行冲撞,并持刀追砍现场人员。4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所长开枪将犯罪嫌疑人击伤制服(该犯罪嫌疑人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但是所长王涛和辅警廖弦在制服过程中身负重伤,抢救无效牺牲。


文章下面,一线民警的留言不忍直视。


某种角度说,这是一个可怜的群体。为什么可怜?


一是牺牲民警抚恤金与嫌疑人死亡补偿金相比,少得可怜;


二是牺牲民警的同事、同行不能痛快表达哀思,因为牺牲的舆情需要悄悄消化以免影响警察整体士气;


三是牺牲民警的家属还要面对媒体的冷血报道和网民的讽刺挖苦;


四是这样的流血牺牲还将依法继续......


前几天,一线民警刚刚从河北官员“闯卡纠纷”的委屈中走了出来。今天马上面对执法中的淋漓鲜血。


警察在公安机关内部被嫌疑人残忍杀害,值得深思。


一线执法如此惨烈!


当成都商报用“凶手与派出所所长在搏斗中被击毙”一词来报道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用词不对。说实话,我当初也没看出来,说明他们的神经已经非常敏感:


成都商报的该记者是嫌疑犯的亲属还是智弱?杀人后窜至派出所再次行凶砍杀群众和警察了,怎么能报道成和派出所长在搏斗?难道你弱智到不分搏斗和杀人的区别了吗?请问该记者,如果你老婆被嫌疑人强奸了,是否会报道为嫌疑人与你老婆在搏斗中,你老婆受到了伤害?


虽然是语误,但是不知不觉也能暴露出记者在涉警案件中对警察的感情和立场。有些语误,其实是没有正义感、没有是非观造成的。虽然报道要赶时间,但是对一个靠文字吃饭的职业人来讲,如果说不清凶手与警察搏斗还是警察与凶手搏斗,那就等你想清楚再说,暂时别和人家抢头条。


暑假期间,英雄父亲走了!这对一个孩子,意味着什么?


大家是否记得,去年情人节也有一次惨烈的搏斗!


当你和你的爱人或者情人徜徉在爱的甜蜜之中享受恬静优美的夜晚时,北方吉林传来了《情人节一警察母亲在英雄儿子的追悼会上悲恸过度去世》的消息。


儿子在与嫌疑人徒手搏斗的过程中,身中21砍刀,仍然死死抓住嫌疑人衣领,最后壮烈牺牲,追悼会上母亲因不堪悲痛心脏病猝发离世。这样的现场,对一起经历过生死抓捕的警察们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身临其中的悲痛?

 

母子连心,痛断肝肠!

本文写到一半,忍不住先为一线警察、为一线警察的家属:敬礼!躹躬!

英雄走了,他母亲陪他去了,这是一个警察家庭在情人节的惨烈遭遇。警察们都想用转发的方式放入朋友圈动态,以表悼唁,但却被禁止:


警队内部禁声,可能是害怕打消众警的积极性,同时也不愿意让民警家属们过多担心。但是,也不能忽视这样“挖心”的通知对一线警察的身心其实是一种伤害。他们更需要心理辅导。

谁还记得河北肃宁县的英雄警察薛政委和殉情的警嫂刘文娟?2015年河北沧州肃宁县特大枪击案中牺牲的公安局政委薛永清的妻子,因丈夫牺牲悲痛欲绝,在宾馆6楼跳楼殉情身亡。

 

痛惜英雄母亲随儿去 ,悲忆政委爱妻与夫归。


也是去年同一天的情人节,在北京一辖区派出所的情人节出警,这类纠纷一搞时间还都不短,大量的警力被浪费在不是真正需要110的人们。


也是去年2月14日19时20分许,3名暴徒在新疆皮山县城某小区内持刀砍杀群众,公安便民警务站民警一分钟内迅速处置,当场击毙3名暴徒。案件造成10名群众受伤。其中,5人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人正在全力救治。


今天,本案因为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开枪无人可说什么。但是如果危及的不是人民群众而是人民警察,这时候警察的开枪,一些专家就要干预、质疑,舆论在他们的“正义”感号召下,就会傻乎乎跟阵造势。检察院的立案标准在舆论的潮流中,随波逐流被利用,民警权益“依法”被损伤。


《与犯罪嫌疑人殊死搏斗辉南民警赵天昱身中21刀英勇牺牲》的报道,4天大概有16篇。这个数字,雷洋死亡案几分钟内就可以脱颖而出了。


附链接:徐雪芬:舆论在监督雷案时不要让违法犯罪分子成了中国警察不敢触碰的雷区


啥是感情?啥是礼貌?可以这么说:一线警察活在舆论的心脏,却掌握不了舆论的脉搏。


本案,所长开枪了,但是自己也牺牲了。


所长在开枪前经历了多少思想挣扎?思量了多久才扣动扳机?


是什么让所长延误了战机、赔上了性命?


如果......也许是否可以避免牺牲?


本案,嫌疑人被击毙了,警察也牺牲了。


舆论是否因此因此公平了?平衡了?


如果嫌疑人被击毙、警察重伤,专家可能会质疑警察是不是过度使用杀伤性警械了?如果嫌疑人被击毙,警察毫发无损,专家的质疑一定会更人权。


本案告诉我们:警察带枪了,也不一定安全。


因为一线民警在判明情况后还没有胆量及时开枪。


开枪的时机,还需要舆论的关怀。


警察拔枪、开枪,任重道远!

 

我曾问过云南一名教官,他说:在搞训练的时候问过一线的民警判明情况后有没有胆量开枪?能果断回答敢开枪的不到三分之一!心中无枪,配什么都是白搭,没有法律做实实在在的后盾,我们警察的枪难啊!”

 

我们的世界并非“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理想世界,还存在诸多这样那样非武力不能解决的事。宋朝的文官制度,社会进步很快,但无武备支持亡国也很快。元帝国武力征服世界很快建立地跨亚欧的超大帝国,但过度武力也很快结束了元帝国的统治。


治世应文武皆备、相互制衡。


当前的中国,在司法过程中,法律党借依法治国之机,不惜牺牲警察生命,大肆争夺发言权,以限制警察公权力,其实是非常危险的讯号。


本文,希望能唤醒那些把警察生命不当回事儿的官僚、舆论的良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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