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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芬:从美国警察跪杀黑人事件中,我们能汲取怎样的教训

徐雪芬 徐雪芬律师 2020-09-03
最新原创:徐雪芬:如果我当上警界两会代表



文章标题,我想了很久。美国警察跪杀黑人,这里的跪杀,到底要不要加上引号?我反复看了如下的现场视频,最后觉得不用加上引号,美国警察当众杀人没有问题。


黑人男子遭美国警察跪压8分钟完整视频曝光!


“我无法呼吸”!引爆全球反美!这句话,就是已在全美超过30城引发骚乱的“黑人之死”事件主人公弗洛伊德遭白人警察“膝盖锁喉”时的求救话语。黑人死前一遍遍呼喊“妈妈”的声音,引起几乎全人类的悲欢共情。


5月30日下午,一些示威者来到白宫附近高喊口号,并与警察和特勤人员发生冲突。特朗普大厦被抗议者占领,特朗普钻入地下掩体(他后来对媒体说是进入掩体视察),就是不知道进入掩体“视察”的他当时是否戴了口罩。总统被“孤立”!大批美军倒戈拒绝武力平乱,抗议者包围白宫。事件发展到不可收拾,最后只好切网了事。



其中,美国密歇根州杰纳西县警长斯旺森最先宣布加入抗议非裔男子之死的游行中。斯旺森谴责了明尼阿波利斯市前警员的暴力执法行为,称自己与人民同在。


这次弗洛伊德的死亡是典型的非抗拒情况下的警察暴力,美国警察自己都看不过去了。



事件最新视频显示,死亡黑人男子曾被三名警察跪压在地,而非此前视频显示的只有一名。


4名警察轮流跪压黑人颈部,很显然,这些警察没有清醒认识到他们的膝盖下面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刚开始,致男子死亡涉事警察已被捕,其他涉事警察尚未被起诉。


后来迫于广泛的抗议和全球的舆论压力,美国当地时间6月3日,将原本只是被免职处理的另外3名涉事警察予以逮捕。目前与黑人弗洛伊德之死有关的4名警察已经全部受到指控并被拘留。 


没有人天生是警察,也没有人天生就是嫌犯,穿上囚服都是一样的犯罪相。


根据明尼苏达州的犯罪起诉书,3日后来被起诉的3名警察,分别为邵杜(Tou Thao)、托马斯·莱恩(Thomas Lane)以及亚历山大(J. Alexander Kueng),罪名为协助及教唆谋杀。
最早被指控的前警察德里克·肖文(Derek Chauvin)原先以3级谋杀罪起诉,5月3日则被升级成2级谋杀罪,其保释金也从此前的50万美元,提高至100万美元。
根据美国的法律,3级谋杀罪和2级谋杀罪有什么区别?
3级谋杀,指的就是完全过失杀人;2级谋杀,指的就是之前没有计划,但案发时可能临时起意决定要杀人;1级谋杀,就是有预谋的杀人。2级谋杀,究竟会让这个警察判多少年?美国不同州的法律不太一样,但是大部分州的2级谋杀,要判2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

起诉书指出,涉案的4名警察将可能面临最久40年的有期徒刑。


黑人弗洛伊德家的律师说,这是向正义之路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

估计这样的后果,警察始料未及吧。


从美国警察的柔性执法(单跪求爱式执法不好听)和对涉事警察指控的升级,我感觉美国可能将会学习我国的一些执法司法处理方式。这也标志着,一切向美帝学习已经成为过去式,而世界向中国学习可能正在开始。


2020年,世界新纪元!


有网友这样调侃:




刷爆网络的这张美国警察跪压执法对象的图片,像极了当初王文军案的踩头发照片。视觉上都是很冲击。警察也都因此锒铛入狱。



这一切说明:警察执法现场控制嫌疑人之后,仍然危机重重。警察因为执法而犯罪,确实很冤,对自己和对家庭的心理冲击特别大。因此,很有必要总结教训,让大家在今后的执法中作为经验,而不仅仅是满足于看热闹,或者仅仅是香港暴乱后对美国仅仅满足于“美丽风景线”的舆论报复心理。


当然,我们也没必要心疼这条“风景线”。因为美国自己前4任总统都情绪上来了:奥巴马:这种事不应该发生在2020年的美国小布什:美国人民应反思这个国家的“悲剧性失败”;克林顿:没有人应该以乔治·弗洛伊德那样的方式死去;卡特:必须让种族歧视暴露出来,但暴力行为不是解决办法。


美国现在的这个状态,或许我们能理解年初时,为什么美国人囤枪了:原来是自己的拳头,准备揍自己。发生在一个国家的动乱,制度是祸根,事件是导火索。平时宣扬的民主和自由,此时变成了暴力和洗劫。


美国在全世界面前,过了一个最轰轰烈烈、洋相百出的六一儿童节。

有报道说,德里克·肖文警察已经自杀了;也有报道说:没有自杀,他被关押在一个防止自杀的监室,每15分钟就有人去观察他有否自杀。更可信的报道称,他们两个曾经在同一个地方当过保安,更像是熟人间的私怨引发......




中美法律不同,执法理念当然也不同,但是该案和王文军案其实有一样的教训:保护好执法对象,其实就是保护好自己。当然,只要尽力便是。警察情绪不稳定的执法,不仅影响自己的命运甚至可能影响国运。


王文军很冤,但是也不排除当时可能有情绪执法,一是对执法对象7次抗拒执法心里有气,很难听进去意见,进所之后还对家属打了一顿,还在泄愤;二是惯性执法,认为执法对象是装死,没当回事;三是没有舆情意识,忽略网络监督。

美国警察执法与王文军案第一点不同,第二点和第三点相同:4个警察轮流往黑人脖子上压,警察们明显是在发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弗洛伊德已经被拷住了,按倒在地了,警察为什么要采取这个动作,为什么继续跪压8分钟(还不包括前面3名警察的跪压)?


有人说跪压应该是一个标准动作,也许这个动作强度过大,有致人死亡的风险,之前没有发现,估计今后要重新修正。我不这么认为:跪压是瞬间动作,没说跪压制服后长期跪压,任何控制动作都应该是短暂的,控制住之后要迅速带离现场。本案借口黑人人高马大为警察开脱,也不能成立。


更恶劣的是:本案即使周围路人发现危险并加以提醒(有报道同行警察提醒肖文换个姿势,也被他拒绝),美国警察仍然享受着执法对象的求饶、哀嚎直至昏迷、死亡(没有任何辱骂).....




我一直在想:该案是谁打了救护电话?如果是路人打的,那是正常的。如果是其他警察打的,那细思极恐。案发现场,肖文一直跪压弗洛伊德的颈部直到救护车到来,这个呼叫救护车的人该怎么说?“救护站吗?请派一辆救护车到XX地,这有一个人被警察压着颈部,他快死了需要救护!”


那么,死者黑人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有网友爆出:


我不是种族歧视者,但是该案发展到后期的抢劫、放火,大部分也确实是黑人干的。我们可以从弗洛伊德事件中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从不设立有违中华民族历史传统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权入手,提前妥善解决将来可能成为重大社会隐患的外国人非法居留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弗洛伊德类似事件在我国可能重演。


最后,美国警察跪压死亡案的执法教训:大的方面讲,我们国家黑人也不能太多。小的方面讲,我们既要看到“美国警察的执法对象死了引发了骚乱”,更要看到“美国警察是在执法对象没有抗拒且已经被完全控制后滥用暴力”这一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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