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芬:广西政法委,你连律师都接待不了还好意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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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朋友圈在疯传这样一个视频:
律师到广西政法委反映案件问题受拒后被公安带走(视频)
律师自媒体迅速发文:突发!惊人!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请相关部门迅速介入!
也有律师自媒体这样的标题发文:求救!徐昕等13名律师被派出所扣留!
据律师自媒体反映:就“玉林斑美拉”案件,徐昕教授等13名律师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反映案件进展情况,被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蒋良锋以扰乱办公秩序、冲击党政机关为由报警,13名律师被南湖公安局南湖派出所人员扣留。冲突中,一名律师手被抓出血!
他们强烈谴责派出所扣留徐教授的行为!呼吁派出所立即放人!并指名道姓当地公安局长出面制止这一恶性事件。
今天,有律师发文:声援徐昕等律师被扣留:今晚不放人,明天去南宁。
下面,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非法传销危害很大,不让律师对非法传销进行辩护,危害更大。
其次,我认为:政法委领导110报警律师扰乱秩序,这警情就太狗血了!
丢脸!律师接访你都不会,群众接访,你还会吗?
领导的办公秩序被扰乱了,那还了得?
昨天晚上3点半我发了1条新浪微博,一大早阅读量超过1.6万。内容如下:
广西政法委,你连律师都接待不了还好意思报警!舆情因为你的不作为而起,也因为你的乱定性(扰乱办公秩序)而发!律师找你让你做大,你却偏要报警自己做小!正是你把自己不作为的工作推给派出所,才导致矛盾的扩大和激化!这次警律冲突,不怪警察,不怪律师,你是肇事者!
一个本来应该擅长协调的部门,放弃协调,选择报警,本身就是说明你能力不够!
13名律师到你政法委办公室反映问题,本身就是对党政机关的信任。而你呢?门都不让人进(仅根据视频判断,未到现场,不完全了解)。广西政法委工作能力不足至少有以下表现:
一、不作为;
二、不作为就算了,你不作为后还叫来派出所民警激化矛盾;
三、你不作为后叫来派出所民警激化矛盾也就算了,你直接就把反映问题的律师定性为扰乱办公秩序、冲击党政机关。
扰乱哪里办公秩序了?从视频中看,你连众多律师办公室的门都不让进,堵在了走廊里。如果真是扰乱了办公秩序,那也只是扰乱了你办公室走廊的秩序!
徐昕教授(律师),我见过他,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我不认可。虽然我不认可他开庭表现,但是我也不认可他会扰乱办公秩序。按照他在法庭上的表现,他不是一个理智的人。但是对他的不理智,不能简单以扰乱办公秩序对待之。
他是教授,是律师,有名气,上了年纪,但是是情绪容易激动的人。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慎重对待。原因就是上面:因为他是教授,是律师,有名气,上了年纪,而不能轻易用扰乱秩序的噱头。
扰乱秩序,决不能服众。说白了,即使扰乱秩序了,反而衬托接待单位的简单和粗暴。虽然我不在现场,但是这是基本可以想象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扰乱秩序、冲击党政机关的是13名律师。
不要说为什么对律师要区别对待。对律师,当然要区别对待!
广西政法委,你首先就把律师视为敌对,居高临下。工作中即使有争论,正常情况下不至于冲突到动手,有问题、反映问题、认识不一致,也算不上扰乱办公秩序,不然谁敢到国家机关去办公事?办私事?
如果派出所是讯问律师,那么是否应当双方的人都被“传唤”?
如果政法委这个领导态度端正,先让手下倒茶,安排专人收集材料或意见,会是这样结果吗?
我只看到视频中律师要求10分钟的对话,也不被允许。
整个过程13名律师站在走廊里。如果说律师们扰乱办公秩序,也是扰乱你政法委走廊里的办公秩序。
平时,你们都在走廊里办公的吗?
这是律师扰乱的正确姿势还是你政法委接待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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