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个月前,我在我的微信群"中国理性法律人群”第一次踢了4个人(职业是警察),一个月之内剔除群员10名左右,有些自动退群。近来也因为群里聊天记录外泄踢人,有可能存在误踢。
其中一名被踢的群员,网名叫“沙丘战士”,真实身份是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邓高翔教授或教官。踢了他之后,我的噩梦开始了。
然后,一系列组合报复也正式开始。
在他身体力行的感召下,后来被踢的群员(警察)聚合一起,在各个警察群群发一段文字。文字内容意思是我被西方势力买通,保护汉奸(律师),剔除群里几十名的爱国警察。
作为群主,群里吵架后剔除群员,有人就敢于臆想群主是收了美国政府的钱,并且还敢于将这一段文字指名道姓在各个微信群里广而告之。
但是我没有报案,也没有把截图发给被骂汉奸、走狗、卖国贼的其他律师,因为我不想这名警察被起诉。
我只在我转发的一则新闻《一民警诬告他人受处分》一文中,附带提醒了那段话的作者。
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到个别警察的恐惧。
02
这几天,我写了2文关于辽宁警方跨省抓捕广州律师和北京律师之后,我经历了个别警察围攻的第二次恐惧,直接把我和“台独”挂钩。
在他们微信审判下,我没有剔除“汉奸、走狗、卖国贼”,却剔除他们,那我就成了台独分子了。
被踢的人组成了微信专案组,对我进行全网围猎,并在群里要求每位群员每天必须转发多少个群。
直接捏造事实,刻意编造“徐雪芬爱上台独”,连“日本侵华”都能找到与我有关系。这些被踢的群员,以煽动民众情绪的政治敏感信息,以严重危害公共秩序的方式,构陷全国百名网络正能量榜样人物。
在我群,邓高翔教授每次高谈阔论引得掌声擂动,央求“继续下次”不绝于耳。高台上站多了,下不来,哪里咽得下竟然被踢的那口气。
网红是把双刃剑,心脏没锻炼好别凑热闹。
既然选择了在网络上实名发文,那就是在风口浪尖上舞蹈,或捧或批实属正常,但是攻击我之前组成“专案组”,各人分工不同,实属罕见:有的负责匿名微博攻击;有的负责联系警察自媒体发文攻击。
如果说那张图片危害很大,但是他们每次转发我“爱上台独”一文时,同时转发那张图片做附加说明,只为了煽动更有真相。
03
当以上2种手段没有把我置于死地后,他们发动了第3轮攻击。
一方面委托某些想碰瓷做大的自媒体私下调查我和警察或者他人有没有见不得人的交易;另一方面委托仍然还在我群里的群员每天收集我群的聊天记录,一有敏感信息立即截图告密,找人发文曝光。
“专案组”一系列的报复行动,直接震慑了我群群员。其中一名北京律师说:昨晚做梦都梦到被别人截图告密。
用群里争议的内容来举报迫害观点不同的人,把别人的信任和敞开心扉的亮明观点,作为迫害别人的工具。
这是我第三次认识到个别警察的恐惧。
我群群友说:赖警官有的观点我不赞同,但有的观点也很使大家受益!怎么能用群里的聊天片面截图来诋毁、迫害、污蔑一个观点有差异,又忠于工作,关心、热爱祖国的警察呢?
不过,我在想:张文宏医生都可以这么被人网暴,我们算啥?
04
大家问:近两年来罗翔与张文宏成为“网红学者”,一个因为讲刑法,一个因为抗击疫情——或许更深层次上讲,他们一个代表着德先生,一个代表着赛先生——不久前,罗翔被骂得闭嘴了;莫非,讲抗疫的张大夫也必须闭嘴以避祸么?
法律职业人对工作方法的泛泛而谈,属于一种正常的、并不违规、违法的讨论或者工作建议。某些人将此异化为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对付,上升到“反党”后恶意教唆,进而截图告密。
然后,把这种可怕逻辑在网络上公开,将不合自己心意的人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作派,更加令人恐惧。
中国社会应该感恩张文宏医生。我们舆论不应该鼓励忘恩负义,恩将仇报。
人类是否得与病毒共存,是个专业问题,观点不同可以辩论。与20年前的博士论文是否造假,八杆子打不着。为什么要对张文宏医生网暴和围剿?我觉得有一只手在操控着节奏。
若都如此,谁敢保证自己的所有观点、意见都无比正确?都无懈可击?照此下去,就连法律咨询都会陷入可怕的局面。
最后,顺便说下,我没有律师证是注册不了律师公众号的。因为每个律师公众号,腾讯都需要运营人提供律师证。
徐雪芬律师公众号为什么改名徐雪芬?那是不希望每次写文章之后,别人打电话打扰我原来的司法局领导。我有律师证,但是我决定放弃年审了。
因为我在律师所,没有一篇有影响力的原创文章能够发得出去。我会给律师所主任和司法局局长增加很多麻烦的。
而我写原创评论,律师证是不用年审的。
05
我始终认为,被踢的不是警察,他们就是普通的群员或者说是上班时间积极在群里发言的公务员。因为你在我群里,并不是执法。
你的地位再怎么叱咤风云,说一不二,都必须服从群主管理,以群里公共秩序为要。动辄骂群友是汉奸、走狗、卖国贼,本身就是违法侵权。
连群里的警察们都对言论的边界在哪里模糊不清,怪不得江西那个教师被警察抓了,因言获罪。
当然,我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认为:他们非常喜欢和在乎我的群,被踢是一辈子痛苦难忘的事,挥之不去。
但是,今天写文,请这些被踢的警察,别把痛苦转嫁到执法对象身上,也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的邓高翔教授,被踢后不要在课堂上污蔑我。
警察权益被侵犯,可以有很多法律途径,但是没yo必要通过一个长期越级上访的广东抑郁症患者“明月”传达你们的声音吧。
因为这名多次扬言自杀的信访抑郁症患者,看了我的回应评论之后,有可能因为你们的怂恿刺激,哪天一时想不开走上悬崖路。
我今天发文,不是和谁争论,只是揭露个别人已经涉嫌共同诽谤犯罪。
本案中借公共事件 (辽宁警方跨省抓捕律师)之机,捏造事实诽谤多人,刻意编造虚假政治信息煽动民众情绪,已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严重危害公共秩序。
此案,已同时构成诽谤罪与 (网络) 寻衅滋事罪。
快意人生若建立在对别人的诽谤之上,是会有反作用力的。击发的瞬间,后座力也能伤己。
某教授,我对您的家国情怀非常敬佩,也非常喜欢聆听您在群里国际问题的相关讲座,但是也请您引导您身边的警察不要一波一波跟着您故意制造涉警舆情。
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自出洞来无敌手,得饶人处且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