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乡村教师 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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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乡村教师
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我部拟全面了解连片特困地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情况,以及非连片特困地区自主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情况,特请各地报送相关材料。现将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报告。
主要包括四部分:
一是2017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总结,包括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取得的成效等;
二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是进一步做好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是 2018年的实施计划。2017年未实施,2018年暂无实施计划的也需报告未实施原因及相关打算。
2.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统计表。
本表(见附件)所有省份均需填写,表格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0)“政策文件”栏目下载。
表格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2017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总体情况,包括本省份总县数、实施县数、受益学校数、受益教师数、投入资金总额、人均月补助标准等;二是省级层面出台生活补助政策情况,包括文件名称、出台时间、执行时间、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内容。
3.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基础数据。
本表只需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省份填写,与往年一样继续通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http://jss.jszg.edu.cn)填报。
4.相关政策文件文本。所有省份均报送省级层面出台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相关文件。
1.明确填报口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指各地在绩效工资之外,单独为乡村教师发放的各类补助、津补贴等,各地统一发放的乡镇工作补贴不纳入统计范围。数据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2.简化报送方式。相关材料仅报送电子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报告同时报送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统计表同时报送EXCEL版及盖章扫描版;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基础数据通过平台报送,其中附表4(《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实施情况汇总表》)同时报送盖章扫描版;相关政策文件文本报送扫描版。
3.严格报送时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其中“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2018年1月10日工作日的8时至17时。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及早部署,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将作为核拨中央奖补资金和通报实施情况的主要依据。
4.确保数据准确。各地要做好相关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信息报送指导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数据,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教师工作司教师待遇与社会保障处联系人:王小凡,
电话010-66096813,电子信箱baozhangchu@moe.edu.cn;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报送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戴琼,电话010-58807026。
附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4日
注:如需下载表格,请点击“阅读原文”至教育部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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