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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反腐败话语权”是怎样升级的?

2016-12-09 一起来学法

值班正义君 | 杨柳 张凯伦

来源|正义网(ID:jcrb_zyw)



“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框架下的国际合作,实施重大专项行动,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这段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12日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所说的,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强势反腐的切实行动。中国坚定不移的反腐败,国内反腐也不忘海外追逃,将一批外逃多年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同时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致力于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


今天是12月9日,国际反腐败日。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国“国际反腐败话语权”是怎样一步步升级的?


参与者



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通过,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法律文件,为国际社会预防犯罪、追缴腐败资产、提高反腐成效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005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并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起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机制,国(境)外缉捕追逃、防逃、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此外,中国也同一些国家缔结了双边司法协助类条约,如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条约,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有章可循、规范合作和增强实效作出了积极努力。


行动者


2014年开始,中国强势反腐。反腐不仅在国内,还要走出国门,进行跨国打击,才能彻底摧垮贪腐人员的心理防线,才能在国际国内两个维度形成强大的反腐合力。因此,国内“打虎拍蝇”不手软,国外“天网猎狐”不停歇。


“天网”行动——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2015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会议决定启动“天网”行动。这是中国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各种手段追捕外逃腐败分子和防止贪官外逃的重要行动,参与者有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国家机关。“天网行动”已取得“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的成效。


据12月9日最新消息,截至11月,今年“天网”行动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908人,其中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22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百名红通人员”10人。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我国共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97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37人。


猎狐行动——天涯海角 有逃必追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行动,专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共抓获了680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015年,“猎狐行动”被纳入“天网”行动,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猎狐2015”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共从66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各类外逃人员857名;“猎狐2016”继续追逃追赃,截至今年10月20日,共从67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各类境外逃犯634名。


百人红色通缉令——缉拿归案 绳之以法




2015年4月22日,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中国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以红色通缉令的方式集中公布了在全球范围内追捕的百人信息。截至今年11月16日,随着“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7人归案,三分之一落网,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主导者


中国海外反腐赢得国内人民的支持,但是在国际追逃追赃过程中,因为受到国际反腐体制的制约,中国海外追逃贪官仍然面临着众多制度壁垒和困境。因此,海外反腐必须用世界视野和国际思维来处理具体问题,并用中国经验和成果来影响国际反腐规则的制定和执行。


《北京反腐败宣言》

首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




过去跨国反腐合作面临一个重大障碍,就在于各国执法机关不能及时共享信息,跨国腐败集团正是利用了各国间的信息不对称,大肆进行跨国洗钱、转移财产活动。


而2014年11月8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就是为了探索解决国际反腐中的此类盲点。在这份宣言中,各方承诺“通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避风港;加强反腐信息共享;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为成员经济体官员开展反腐败跨境合作提供行政安排等方面的便利。”


《北京反腐败宣言》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是中国主动推动亚太地区各国加强追逃追赃合作,携手打击跨国(境)腐败行为的具体行动。


G20布里斯班峰会

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意见得到各国重视




2014年11月15日至1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参加了G20布里斯班峰会。在讨论增强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议题时,他着重指出要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这一意见在此次G20峰会公报中得到各国领导人重视:“我们核准支持增长和抗风险的《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我们正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


G20杭州峰会

彰显中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主导权和领导力




2016年9月4日至5日,G20各国领导人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下称《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重要反腐败成果。


G20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大国协商共治机制,它的成员国多为西方发达国家,是中国外逃腐败分子的主要隐匿国。各国领导人通过的《高级原则》开创性地提出了“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理念,涉及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建立个案协查机制、完善合作法律框架等方面内容。这表明中国关于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的倡议得到了更广泛国家的认可,在国际社会享有更大的影响和更稳固的根基。


《高级原则》由中方起草,是继2014年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发表以来,中国在当前主要国际合作机制下主导通过的又一项影响深远的反腐败国际文件。


结  语

从“猎狐行动”到“红色通缉令”,中国海外反腐、国际追逃追赃不停步;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到《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中国也在经历自身由参与者到改革者的角色变化。在国际反腐败合作上,中国发声日趋频繁、中国行动日趋有力,充分提升了中国在国际反腐败议题设置和规则制定方面的的话语权。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实践、中国决心、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能够引领国际反腐败事业跃上新的高度,真正做到让“惶惶不可终日”的“避世”贪官“逃无可逃”。

资料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 解放军报 新京报  人民网 央视新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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