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师话你知】珠海一员工厌世自杀,公司拒绝赔偿,家人走投无路之下来到了这里 ……
“90后”员工陈某厌世自杀
公司拒绝支付抚恤金
接连而来的变故令一家人陷入绝境
走投无路之下
陈某妻子来到了这里……
案情简介
“90后”出生的陈某在珠海某餐饮公司就职,妻子没有固定工作,在家照看两个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家四口在珠海相依为命。今年4月,陈某因不堪生活重压跳湖自杀,陈某妻子一时间无法接受丈夫自杀身亡的事实,情绪激动,一双幼儿只能暂时托付给陈某的父亲代为照料。此时,陈某生前就职的餐饮公司以“员工自杀身亡,公司无过错,且陈某入职不久,并未对公司的发展做出较显著的贡献”为由,拒绝向陈某家属支付补助费、救济金和抚恤金。接连而来的变故令一家人陷入绝境,走投无路之下,陈某妻子来到了斗门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
斗门区法律援助处了解案情后
一方面指引陈某妻子向斗门区民政局申请临时救助
另一方面快速指派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黄红芳律师为其代理案件
处理在职员工自杀的案件,依据法律的基本原则,公司有过错则有责任,反之则无责任。自杀行为如果是出于个人原因而与公司无关的,公司无需赔偿,但出于道义上的考虑,公司应该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支付一笔慰问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残或者自杀导致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本案中,陈某年轻力盛,妻儿绕膝,原本拥有美满的家庭,然而他却选择用极端方式来逃避压力,给家人留下无尽的悲痛。
关注身边人的心理健康
及时发现问题
给予积极疏导和规范治疗
不仅仅是个体问题
更应当作为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加以重视
做个笔记!
要记得凤凰山下的小编还发过这些干货哦!
●【法援律师话你知】某男子想当“小三”被拒,居然迁怒正牌男友……
●【法援律师话你知】一未成年人为了60元,居然做了这种事……
●【法援律师话你知】扎心了!产假后不仅被开除还被扣工资,这要怎么办?
●【法援律师话你知】这份“特殊”协议违法了,你造吗?快看看你身边有没有!
TIPS:
快快来投稿哦!
看这里!!☟☟☟☟
普法创文有奖竞答活动倒计时7天!
♥抢先关注“一起来学法”♥
编辑:林燕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