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最近微博最热的莫过于薛之谦和李雨桐的互怼大战了,围观群众真的是看得高潮一波接着一波。不明真相的群众就是喜欢这种扑朔迷离的真相不明。


作为一个法律人,娱乐圈打架,一般人的表态应该是抬起高傲的头颅,轻蔑地哼一句,贵圈真乱


毕竟站边哪一方都不好。


但是法律人还是要有法律人的立场的,在我们看来,这场互怼大战从外观上,很像是一场——

公然的!

有预谋的!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刑事犯罪!



  壹  

从犯罪构成来说,薛之谦和李雨桐很可能至少有一个会构成“诽谤罪”


我们围观群众看的眼花缭乱,薛李双方各执一词,好像真相扑朔迷离。不管双方孰是孰非,矛盾关系必有一假,必然是有一方说假话的,无论真相是李污蔑薛骗钱骗感情,还是薛污蔑李出轨敲诈勒索,又或者双方都是在说谎,终究是有人在蓄意捏造事实损害对方名誉。

VS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名誉权之争。

所谓名誉权,简单来说,就是社会评价,侵犯名誉权就是用非法的手段让你的社会评价降低。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手段有两种,一是以侮辱方式,二是以诽谤方式。


诽谤与侮辱不同的是,侮辱是主观负面评价,但诽谤就纯粹是客观上捏造事实。


从双方表现出来我们看上去的理性来看,这场战争涉及更多的应该是“诽谤”。


强调一下,只有捏造才称得上诽谤,披露真相并不是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本来侵犯名誉权还有个中间的缓冲地带,就是民事侵权,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但是既然名誉权的实质是社会评价,那么社会影响力越大,是不是名誉权侵犯地就越严重?而薛李之争能量十足,所以双方的社会影响力可以直接越过一般名誉权民事侵权阶段上升到“情节严重”的领域,高调迈入刑事案件范畴。

(微博热搜)

所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三是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那么但凡薛李二人有一方造假说谎,那么这个捏造事实必然无疑了。

那什么情况才算“情节严重”

两高上述解释也明确了一般情况下的三种情形:


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

薛李他们二人的微博的阅读量别说五千次了,五千万次都有了。


就热度而言,我觉得都可以冲出中国,突破亚洲,跻身世界热度排行榜了。

构成诽谤罪,量刑幅度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如果薛李二人认为对方捏造事实诽谤了自己,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起诉嘛,让法律来解决嘛,一旦判定有一方构成诽谤罪坐牢,那不是对他名誉最大的损害了吗?目的不是达到了吗?毕竟有国家背书。


但双方都非要在微博这个是非地争个高下,会有结果吗?


只能说,贵圈的事,我们凡人真的不懂。


请输入标题     bcdef

这时候可能会有人问,那么既然构成犯罪,为什么公安机关不介入?

请输入标题     abcdefg

公安机关没法介入!


根据刑法规定,侮辱、诽谤罪属于“不告不理”型的犯罪,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诉罪”,就是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是不能够直接立案侦查的,除非说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但二人怎样也扯不上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所以必须要他们自己向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了后,对于这种网络诽谤,证据上作为被害人有些是收集不到的,这时候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这时候公安机关才派上用场。



  贰  

吃瓜群众不要瞎起哄

你们也可能构成犯罪


都说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但看热闹的也可能自己惹事上身。网上那些站边一方的网友也要小心了,你们随时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不要觉得反正不关你事,不关你事你参和什么?

首先先分下类,现在站边薛李双方的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大多数,是不明真相型。另一种是少数,属于知道真相型。


如果你是那个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可以选择相信一方,也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想法进行评论,但是不能有侮辱性的言论,不要忘了,侮辱和诽谤是并列的两种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你们以为没事那是因为别人懒得理你,如果被侮辱的人跟你来真的,那说不定真的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其实想想,薛李都互怼成那样了还是坚持不骂对方,主人公不骂人,骂人的任务就落到了粉丝的头上吗?那这些粉丝是不是有点分不清主次?


如果是那些个知道点真相的少数群众,这时候你们要做的,要么沉默,要么实事求是,不要跟着瞎起哄,为什么呢,因为上面提到过的法律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在这个热门话题下,只要你随便说一点违背事实的话都可能转发上500次,阅读量超5000,所以,

其实相比薛李之争这个八卦话题,

有一个主题更具有话题性!


额,

才不是如何迎接祖国母亲的生日呢!


而是——


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文丨御史书童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77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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