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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一男子编造交通逃逸事故,交警瞎忙活

2017-06-15 来宾交警 来宾交警

6月12日晚上22时30分,一大队事故值班警组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来宾市兴宾区桂中大道与华侨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电动车与一小车发生刮碰,二轮电动车驾驶员黄某受伤,请前往事故地点处理。

民警到达事故地点后,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看到现场只有一辆二轮电动车倒在道路中间,并未发现现场有其他肇事车辆,民警也并未找到电动车有与其他车辆发生过碰撞的痕迹,黄某受伤无力地坐在路边,民警当即对黄某进行询问。

黄某称:“当时我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桂中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被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车撞倒在地,小车撞到我后没有停下来而是加速驶离了现场,所以我就报警了。”

然而,民警发现黄某在描述事故发生具体过程时含糊不清,对于民警询问的有关小车的车牌、颜色、品牌等信息也描述不出,而且电动车驾驶员身上有较浓的酒精味,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为固定证据,民警带黄某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民警返回大队后,调取了视频监控资料,通过观看视频监控发现当时并没有发生车辆碰撞的交通事故,而是黄某自己驾驶电动车摔倒在地,伤也是摔倒时被刮碰到的。

经民警教育后,黄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电动车并摔倒的事实,其表示因害怕被家人责怪自己酒后驾车,就编造了这起事故。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夜间行车需谨慎,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大晚上的,民警不休息还出警办案

偏偏还碰上了“假逃逸”

着实令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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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晨  图/事故中队  文/彭子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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