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拉拢、腐蚀国家干部,构建非法关系网,遵义这个“黑老大”被判刑

动静贵州 2019-08-16

7月6日至7日

遵义市正安县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该案多名被告人获刑

其中黑老大”李某林因多项罪名

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5年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9年3月8日,该案的“黑老大”、被告人李某林在正安因打人被拘留后,以此作为“混社会”的资本,通过请吃喝的方式收买人心、拉拢人员。

为获取经济利益、壮大组织力量,2009年至2012年期间,李某林利用遵义市大力发展新蒲新区的机会,拉拢、腐蚀新蒲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马某权等多名国家干部(均判刑),构建非法关系网。

从2012年开始,李某林通过在当地组建“地下执法队”、非法围攻工地、与他人打架争夺“江湖地位 ”、强揽工程、以黑护商等手段,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查明,该案共计20起犯罪事实,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

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处黑老大李某林多项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组织的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30万元不等罚金。


来源:正安县人民法院 贵阳晚报

编辑:彭瑾

责编:小千

编审:陈薇


新闻多一点

贵州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政委佘兴新接受审查调查

贵州铜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吴洋富被逮捕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贵州六盘水市两名干部接受审查调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