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省政府正式批复毕节市城市总体规划,未来要建成这样……

动静贵州 2019-08-14

经研究,贵州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毕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毕节市主城区

批复指出,毕节市是以“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为主题的试验区,《总体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大会精神,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统筹做好毕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统筹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

批复要求,毕节市要构建布局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要认真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和路径,加快培育市域发展极核、毕节中心城区1小时经济圈和西部城镇集聚区,优先发展主要交通走廊的节点城市和重点镇,强化规模集聚和功能提升,构建“一核、一圈、一极、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要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向乡镇延伸,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城乡空间品质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协调,推动乡村振兴。

批复要求,毕节市要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规模,遵守《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布局,构建“一体两翼、一轴三核、一带八园”的城市空间结构,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0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12.1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6.77平方米以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稳步推进城市低影响开发、渐进式更新,彰显山水城市特色风貌。

要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毕节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建立健全《总体规划》动态监管制度,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要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2020年底完成毕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实施管理无缝衔接。

批复还要求,毕节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婧

责编:小千

编审:铁流


新闻多一点

贵州独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莫元波接受审查调查

国家、省卫健委调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贵州)投入水城县山体滑坡现场救援

重磅!贵阳市小客车上牌照将不再摇号!正在征求意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