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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凯里环城高速公路。易盛武 摄
经研究,贵州省政府近日对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0〕85号)作出批复。批复主要如下:
一、同意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九寨、翁稍、万潮、炉山、碧波、凤山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收费期限30年,从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50年11月15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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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编辑:王婧责编:小千编审:苏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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