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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违法!贵州2名干部被“双开”

动静贵州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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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

原副区长、区公安局原局长

孟九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对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局原局长孟九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九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背离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肆意妄为,顶风作案,在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的礼品礼金,违规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相关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倒卖茅台酒和其他酒类产品牟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违反工作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安排下属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报销有关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手段占有使用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另涉嫌其他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孟九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顺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孟九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孟九源简历


孟九源,男,汉族,1969年12月生,江苏沛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12月至1995年3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工作员;


1995年3月至1996年1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书记员;


1996年1月至1997年6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科员;


1997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安顺分院助理检察员;


2000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科员、助理检察员;


2001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检察员;


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副科级);


2008年1月至2011年9月,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正科级);


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任贵州省紫云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贵州省平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任贵州省平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贵州省平坝区委政法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11月任贵州省平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骆大胜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安顺市委批准,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对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骆大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骆大胜违反政治纪律,党内生活流于形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经济往来活动中违规收受高档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其管理的公司出借资金并从中获利,违规向工程施工人员借款;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活动中收受相关人员送予的现金和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工作中不认真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和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骆大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私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顺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骆大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骆大胜简历


骆大胜,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贵州镇宁人,研究生学历,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89年7月至2008年9月,在镇宁自治县工作,历任大山学校教师、县委办工作员、县文化局副局长、募役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城关镇党委书记、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2008年9月至2010年2月任安顺市经贸委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科科长;


2010年2月至2010年9月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正科级干部;


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规划与投资科科长;


2011年10月至2015年1月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5年1月至 2015年11月任贵州省安顺黄铺物流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


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安顺黄铺物流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3月任安顺黄铺物流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更名为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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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编辑:曾璐责编:飞宇编审: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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