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履职不力、乱作为……贵州7名干部被通报
镇宁自治县扁担山镇革老坟村原村干部王兰政为亲属重复申报危房补助资金问题
2018年4月,王兰政在担任革老坟村六组包组干部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开展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明知其长子王某某已于2016年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重复将王某某申报为2018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共计50000元。2021年12月24日,王兰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紫云自治县松山街道原团丰村党支部书记郑少华骗取国家低保金问题
2010年12月30日,时任团丰村党支部书记郑少华为使其家庭能够领取低保金,利用工作便利,伪造所需申报低保的相关材料,以其妻子王某某、女儿郑某某的名义申请办理低保。2012年10月至2018年5月,王某某和郑某某共违规获得低保金24736.68元。2022年1月19日,郑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普定县化处镇原杉木村党支部书记张胜富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0年,张胜富在担任原杉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帮助村民郭某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便利,3次共收受磨砂烟4条、白酒2瓶和现金18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张胜富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20日,张胜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敦春不认真履职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姚敦春作为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贵州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违规修建冠宇酒店、冠宇佳苑项目和违规收取认购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且对后续违法建设施工行为查处不力,造成认购群众未能正常入住,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0月,姚敦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施秉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军官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2至2021年11月,李军官作为施秉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财会人员教育监管不力、落实财会制度不到位,导致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存在漏洞,对该公司出纳李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在未履行审批程序情况下致使公司资金被诈骗95万元,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李军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马思良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马思良担任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期间,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出现多起教师猥亵学生的刑事犯罪案件,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2月,马思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原副科级干部、县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张雪柱乱作为问题。2002年6月至2019年11月,张雪柱担任丹寨县物资供应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在未报请主管部门审批、未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未进行财务清算情况下,违反工作纪律,自行决定将物资公司资产给他人使用,并对涉及物资公司全体职工利益的股金私自处置,严重侵犯职工知情权和利益,导致物资公司职工长期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张雪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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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顺市纪委市监委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曾璐责编:孔薇编审:刘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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