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其中,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白马湖派出所教导员韦兰等10人拟入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贵阳市云岩区卫生健康局等4个集体拟入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通信地址: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转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韦 兰(女,布依族)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白马湖派出所教导员李 雪(女) 贵州省黔西市莲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代 强(土家族)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蒙 斌(水族) 贵州省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杨再滔(女,苗族)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骆科生(仡佬族)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兴让 贵州省兴义市木贾街道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通信地址: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转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