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倒卖防疫保障物资!判了!
今天(7月1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贪污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将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委托发放的蔬菜等防疫生活保障物资予以侵吞并对外出售。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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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璐责编:孔薇编审: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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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1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贪污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将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委托发放的蔬菜等防疫生活保障物资予以侵吞并对外出售。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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