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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乌当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贵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乌当区委批准,乌当区纪委监委对乌当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正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企业报销;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正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乌当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乌当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正贵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