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日,陈某鹅(男,32岁,普宁市军埠镇人)到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证业务。第二天民警林楚怀同志在核查手续读取人员身份信息时,发现陈某鹅系重庆市公安局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合同诈骗案),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这一情况。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初庄、交警大队长庄佳生等立即指示车管股民警制订周密抓捕方案。
交警车管业务民警林楚怀同志以领证为由通知当事人前来车管股。2017年11月6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陈某鹅到车管股二楼办证窗口领证。车管股张炎标股长、民警林楚怀、陈丰、赖惠如等立即对该员进行控制,对其实施抓捕,并移交辖区池尾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