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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丨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来啦!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元旦过了,

期末考试就这样来啦!

你准备好了吗?


学校将于1月7日正式进入考试周,已经有课程开始陆陆续续进行期末考试了。文传君为大家重磅推出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为使本次考试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罗琴     

 

副组长:谢桂兰、吕晓南、罗江

 

成员:崇州校区(彭代明、富锦、王英宏、聂华、何柳、燕珊珊、于兴财、欧小凤、陈虹、宁兴强)

 

绵竹校区(陈雷、杨水泉、郑国庆、段御宇、杜文秀、王园园)


二、考务办公室

 

主任:丁多祥 

 

考务员:崇州校区(王慧瑶、陈天、王雪、庞德志、杨婷、王维迦、陈雪丽、王晓燕)

 

绵竹校区(余倩、刘凡、曾锐、皮璐、胡祖秀、陈挚、代唯、陈文渊、曾亚平)

 

联络员:崇州校区(罗伟)

 

            绵竹校区(李一帅、陈飞龙)

 

试卷保管员:余倩

 

考务办公室:崇州校区(四教4102录播教室)

 

                  绵竹校区(七教7101旅游实训室)

 

三、 签到时间及布置考场

 

1.请监考教师及考务员、联络员于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详见《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2. 同一考室,排名在前的监考老师负责领取试卷,排名在后的老师签到后到考场组织考生有序入座。(考场布置根据考室实际情况,保证考生按签到表顺序间隔入座)

 

四、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必须严肃考风考纪,严格监考,对违纪学生务必在考生签到表备注栏中注明违纪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做好相关记载,考试结束后交回考务办公室。

2、签到表一式两份,其中门贴一份,签到一份(教务处存档备查)。

3、收卷时应按照签到表的顺序将试卷整理整齐后装订,缺考学生应由老师填写试卷上相

信息并在签到表备注栏中注明缺考。

4、请监考教师完成试卷袋及考场记录表相关内容的填写。

5、请监考教师请务必注意试卷安全及保密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崇州校区)

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绵竹校区)

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

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正常考试管理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组织的各种类别的考试。

 

第三条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工作人员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对于服从监考、巡视人员管理、及时改正错误的初犯者,考试成绩有效。

 

1.进入考场后,未按规定或监考人员要求就座者;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者;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者;

4.考试中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 

5.考试中未经教师同意传递文具初犯者;

6.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者;

7.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

8.发卷后仍未关闭收起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但未发送和查看信息者。


第四条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作弊行为,取消本次考试科目的成绩,并在试卷和考场记录表上注明“作弊”。同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1.因第三条中任何一种行为经提醒或警告后重犯者;

2.夹带资料、传递字条、偷换试卷者;

3.把试卷或有字迹的草稿纸移向邻座或竖起,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者;

4.发卷后仍使用具有文字信息储存功能的电子文具(包括电子词典、电子书、电子记事本等)者;

5.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者;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或在自己桌面上有他人考试用纸者;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者;

8.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者;

9.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者;

10.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1.抄袭;

12.其他经监考、巡视人员认定的考试作弊行为。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替考,认定为严重作弊行为,该门课程记为零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1.持不属于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者;

2.所持、所交试卷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者;

3.无论何种原因试卷转至他人手中,不主动向监考人员声明者;

4.其他经监考、巡视人员认定的考试替考行为。

 

第六条  凡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者,认定为违纪行为,考试成绩记为零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应考,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除2B铅笔、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直尺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座位号入座,将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和答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班级、学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成绩无效。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关于考生违规违纪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档案。

"翩翩马蹄疾,春日归乡情。"

祝愿各位学子

期末不挂课

猪年行大运

来年见!



文字 | 王欢

图片 | 教务处

责编 | 王婷  羊刚

美编 | 冯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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