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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知识产权记得要保护

在第22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为加强全校师生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运用和保护意识,学校联合崇州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于4月26日上午10:00在崇州校区小剧场开展“全面开启版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争做知识产权明白人”主题讲座。特邀请知识产权专家为学校师生解析何为知识产权,如何避免创作成果被侵权、仿冒,提高原创者保护意识,激发原创者创造潜力。


讲座由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崇州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园、成都汉联孵化器有限公司主办,学院科研处、校团委、教务处、传媒艺术学院、机关第一党总支承办。崇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骆妍杉、出版和电影管理科科长康德义,崇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副园长廖玉环,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副院长谢桂兰、副院长张倩、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传媒艺术学院师生代表参与讲座。


首先,张院长代表学校对莅临本次讲座的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指出学校师生在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等方面还十分欠缺,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素质。希望通过本次讲座学校师生能进一步学习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大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学校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学院副院长张倩


吉方英老师是西华大学知识产权系主任、律师,四川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培训(西华大学)基地主任,成都市西华大学版权服务工作站负责人,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专家。在讲座中吉方英老师结合目前现状,围绕“著作权产业发展现状、著作权法中的作品、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保护和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西华大学知识产权系主任、律师吉方英


在提问环节,有老师提出问题:1、同人作品算不算侵权?2、哈耶克说知识产权是一种强制性稀缺,那会不会影响知识共享和公共福祉?吉老师对老师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她表示同人作品是否构成侵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存在即合理,同人作品的存在不构成侵权,有人认为同人作品是在二次改编的基础上完成的,会侵犯原创者的版权。吉老师建议在今后的作品创作中要一定要明确知识主权即是知识产权,又叫智慧成果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


讲座结束后,崇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骆妍杉表示很荣幸参加学校举办的“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讲座,与同学们一起学习知识产权知识,为推动版权保护,激励创新发展,构建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侵权行为作出努力,共同营造全市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她还表示希望与学校加强合作,在保护师生作品版权方面共同努力,携手崇州市一起推动全市版权保护工作,将创作的作品进行登记保护、存证。

崇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骆妍杉


最后,参与本次讲座的领导、专家进行合影留念。


文字丨科研处
图片丨宣传处
责编丨刘珥婷  郝越敏
美编丨孔德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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