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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武汉买房最新政策汇总!赶紧收藏备用!

其实2018年武汉楼市的调控政策也不少

例如:刚需优先选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等

小编将我们将目前武汉购房最新政策做一个整理

希望各位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先了解政策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买房前的各项准备


2018武汉买房条件、首付等买房政策

1
限购区域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以西、府河以北)。


长江新城起步区限购限售


1、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内(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实施存量住房限售措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扩大武汉个人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范围,在现有限购区域外,新增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部分区域(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铁路)。


2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4、公寓和商铺(40年产权的)首付一律5成,只能商贷+最多10年贷款。


5、武汉集体户口买房的,身份证地址必须与户口本地址保持一致。


6、在不限购区域,理论上首套房最低首付2成,二套房最低首付3成,且首套房、二套房认定规则为“认贷不认房”,也就是只要所有贷款都还清,即算首套房。


(二)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三)不限购区


1、只认贷不认房

即:不论是否拥有武汉户籍及在武汉名下是否有房,只要没有房贷,在武汉不限购区购房均视为首套房,政策层面首付比例不低于20%,但实际上武汉不限购区楼盘普遍都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贷款的,视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2套及以上商品房贷款的,可在武汉不限购全款购买商品房。


3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①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②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判断是否为本市户籍的依据。


③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本市居民。


4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提交连续两年(24个月)省直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工作单位证明,且只能在武汉购买一套住宅。注意:部分区域(如汉阳)不认省直社保。


5买房流程


1、资料核查

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

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h内反馈查询结果。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

开发商同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

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


6相关问题解答


1、拆迁户购房时,还建的住房算在限购范围内吗?

购房人家庭属房屋征收对象的,其征收协议中明确可购住房套数的,在合同备案是在征收协议上加注记,该部分房屋不纳限购范围。


2、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格?

①共同购房人为同一居民家庭的,如购房人之一为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之一为本市户籍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的,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也不能在限购区域购房。


②共同购房人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家庭分别拥有一套住房对待。


③住房共有人之间办理部分产权转移,也要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3、本地有一套房,外地有一套贷怎么算?

认本地房,认全国贷,以上情况算第二套房,首付5成。


房查相关

现在的购房流程大概是这样:看房——诚意登记——认筹——选房——交首付,办贷款,签合同。


在登记之前,置业顾问都会发登记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其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都是比较好办的,但很多购房者对查询征信和房查并不了解,因此本篇主要介绍武汉个人自助房查攻略和个人征信报告网上查询步骤详解。


1武汉个人自助房查攻略


办理地点1:武汉市房管局三楼大厅自助查询设备

地址:建设大道702号(3、6号线香港路地铁站)


办理地点2:市民之家2楼自助查询打印

地址:3号线地铁市民之家


房查流程:


1、武汉市房管局三楼房产交易大厅设置了两个自助查询端,参考使用指南。


2、点击开始查询。


3、阅读“查询须知”并点击同意。


4、将二代身份证置于身份证感应区并点击下一步。


5、在系统页面选择档案信息查询的用途,等待查询结果。(PS:慎重选择查询通途,每个身份证每天只能查询3次)


6、浏览信息查询结果,点击“打印”,领取打印结果。


7、如查询结果正确,房查完成。如果对信息查询结果存在异议,可到20、21号窗口查询。


2微信房查攻略


查询人足不出户,即可全天24小时,在线查询到个人用于子女入学、异地房屋买卖、异地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住房调查等12项在内的武汉市辖区房产信息。最快10秒内获得单项结果,且查询结果支持在线查看、下载打印。


说明:在武汉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回复【房查】即可快速进入查询通道!



征信查询


1现场查询


武汉市征信查询点如下:(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网点查询)


征信报告和房查,若是已婚,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


武汉征信查询点扩至13个 自助打印报告只需90秒。



2网上查询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比如是否有最近5年内的贷款、贷记卡逾期记录,以及准贷记卡透支超过60天的记录。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个人信用报告则涵盖明细信息。公共记录包括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等。


那要怎么上网查询个人信用记录报告呢? 


第1步:打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链接: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注册。


第2步:同意服务协议进入下一步。


第3步: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


第4步:验证方式有2种,建议选择问题验证,接下来下一步设置问题验证内容,最后提交就可以了。


第5步:设置密码的时候需要注意, 必须包含 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三种类容。


第6步:提交成功之后,一定要牢记查询密码。


第7步:24小时之内你的手机会收到激活短信,这时候你就可以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第8步: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9步:登陆进入后,点击左侧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10步:认证方式选择数字证书验证/问题验证,输入查询密码。


第11步:然后你的个人征信报告就生成了。


最新落户政策


根据《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市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2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3办理落户渠道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


(一)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 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http://ydck.whga.gov.cn”网站二维码),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二)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说明:在武汉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回复【落户】即可快速进入大学生落户在线办理入口,还可以查看其它落户政策和落户所需资料标准!


新房限价及精装修限价



2017年5月10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关于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推进会”。会上武汉出台精装修限价令,从售价1万以下到3万以上,共分6档,按价格区间限制精装修价格,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平米。在规定出台前获得预售证的房源不受该政策限制。




贷款政策


1首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5-20%


目前国有四大行及其他大银行普遍首套房利率上浮15-20%,极少部分地方性小银行利率上浮较低,但额度较少。


不同银行对不同楼盘提供住房贷款时的利率上浮情况也有差异,具体情况以具体楼盘合作银行提供的政策为准。


利率上浮解释: 目前基准利率为4.9%,如上浮10%的意思就是按照5.39%利率执行,如果以后基准利率调整,调整后你的月供会按照新的基准利率继续上浮10%来计算,并跟随你30年。


2部分银行规定离婚半年后才能贷款


各大银行近期出了针对离婚再买房的新规:须在离婚生效日起的半年以后才能贷款。


3公积金首套房最高可贷70万,二套房最高可贷50万


4月底,武汉公积金新政出台: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1、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规定开发企业的楼盘只要取得了市房管部门的预售许可证,公积金中心可直接受理职工的公积金贷款。


3、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4、更重要的是贷款比例将根据个贷率(指某一时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变动情况,通过设置并及时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相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个贷率越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越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高达基准贷款额度的1.2倍!即:首套房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4万,二套房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


5、此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然按原政策执行,5月1日起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新政策执行。



其他最新政策


1不得全款优先!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2、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不得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3、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4、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5、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按照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在网签备案系统进行购房资格核查。不得将购房人自行提供相关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的前置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以上违规销售行为的,我局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将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的资金拨付。


2刚需家庭优先选房


今年  2月3日,武汉市开展刚需家庭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优先选房试点工作,参与硚口区金地悦江时代项目一期4、7号楼的141户首套刚需购房家庭成为第一批受益者,目前刚需优先选房已经开始在武汉全面执行。


1、为保证刚需优先选房的公平性,本次试点全程由武汉市长江公证处采取现场公证摇号方式进行销售,房管部门、新闻媒体及购房者代表参与监督。在摇号环节,先后有公证人员宣布公证词、试摇号、房源摇号、首套房购房者摇号、中签者信息逐一宣读、摇号结果打印张贴等环节。


2、参加此次优先选房的141户首套刚需购房家庭,均符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符合限购政策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条件。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开发企业拿出120平方米以下户型中的40%的房源(计102套),供刚需购房家庭优先选择,根据最新消息显示,武汉力争将“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的房源比例由40%扩大到60%以上,满足新市民居住需求。


3房票制度


2017年12月22日,武汉市房管局网站发布 了《武汉市房票(人才住房劵)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


而之前最新的非本市户籍购房政策:2016年11月15日制定的,非本市户籍需要连续在本市缴满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且仅能购买一套住房。


而根据今天的意见稿:非武汉市户籍个人凭房票,可在武汉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证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此处开始划重点:


1.什么是房票? 


是指政府对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以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发放的用于租购房屋的补贴凭证。 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提现、转让、赠与。 房票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24个月。未在有效期限内使用的,房票自动失效。


2.谁来发放? 


房票由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联合监制。


3.谁能拥有? 


对生产经营规模和财政贡献达到相应标准的行业骨干企业,向其发放人才购房“房票”,企业人才凭票可在武汉购买首套住房并享受补贴,持票人由企业自行确定,单个企业不超过20人。 对新引进、新创办并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其实际投资规模达到认定标准的,对其发放生产经营“房票”,用于租购厂房、经营用房的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4.如何使用? 


房票仅限于企业或个人在武汉范围内租购房屋(含厂房、经营用房和住房,下同),房票抵付购房款时,应全额使用。 购买新建房屋时,可将房票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抵付等额购房款。也可先自行垫付相关费用后,再凭房票及相关资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结算。 购买二手房屋或租赁房屋时,企业或个人需先自行垫付相关费用,再凭房票及相关资料至市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结算。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积极配合武汉市房票政策实施工作,优先安排持房票企业或个人购房,不得拒绝使用房票。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意见稿明确规定,使用房票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4大学生8折安居房


2017年11月23日,武汉房管局公布《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适用人群:留汉大学毕业生 


即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的毕业留汉创业就业人员。 


具体政策:留汉大学毕业生以8折取得住房 


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 


购买方式: 租赁和购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或摇号分配制度。


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本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注意事项: 


大学生安居房采用“循环退出”模式,安居房不得上市交易,租赁房不得转租。 


拥有完全产权房的,如开发企业放弃以80%的市场价优先回购,则可以80%的市场价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拥有共有产权的,如共有产权人放弃以市场价回购所持的80%份额,则可以按照市场价将所持有份额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租赁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退出。确有需要的,经本人申请最多可再延长2年,延长期内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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