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上海市交通委:共享单车即日起不再新增!否则纳入企业征信!
8月18日,上海市交通委向各共享自行车企业下达了告知书,明确告知从即日起在上海暂停新增投放车辆!
告知书一并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清理;要求按已发布的团体标准配备运维人员,及时组织现场运营调度,加强停放秩序管理;要求各企业及时召回破损、电压不足、故障等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确保用户车辆正常使用和运营车辆安全。
市交通委指出,当前共享自行车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急进投放,疏于线下运维管理,造成本市共享自行车过度投放、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产生了共享自行车挤占公共出入口、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破损故障车辆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秩序和形象。
共享单车乱不乱?看看这些图就知道!以下都是最近的上海各处被共享单车“围堵”的场景↓↓
地铁六号线金桥路出口:
普陀路,长寿路一带:
延长路地铁站:
长阳路黄兴路交叉口地铁站口: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共享自行车管理,维护城市形象,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市交通委明确告知各共享自行车企业:
一,从即日起在本市暂停新增投放车辆,一旦发现,将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征信档案。
二,各企业要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清理,特别是对交通枢纽、轨交与公交站点、小区、医院、行政与商务办公区、主要街道等重点区域,及时清运违停和积压车辆。如不及时清运,相关管理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代为清运,所需费用由违停和积压车辆的共享自行车企业承担。
三,各企业要按已发布的团体标准配备运维人员,及时组织现场运营调度,加强停放秩序管理,调运车辆一律不允许投放到规定停放点外,确保停放秩序。
四,各企业要及时召回破损、电压不足、故障等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确保用户车辆正常使用和运营车辆安全。
市交通委要求各企业立即组织实施,如组织实施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市交通委将向社会通报,并限止相关企业在本市投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