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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赣EL8358私自加装爆闪灯被市民举报,罚款200元!

2017-11-18 上海交警第4焦点 青浦交警

市民举报:

11月16日早上,有市民举报,有机动车擅自在机动车尾灯中加装爆闪灯,在内环高架外侧黄兴路上行驶,刺眼的灯光对其他车辆安全行驶影响很大,到了夜间可能影响更大,希望警方能及时查处,第一时间消除此类公共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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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线索,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迅速开展核查。经调查,11月16日7时30分,违法驾驶人李嘉璐驾驶牌号为赣EL8358的小型轿车,在内环高架外侧黄兴路下匝道实施“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16日下午16时,违法驾驶人李嘉璐来到高架支队,承认了自己擅自在机动车尾灯中加装“爆闪灯”的违法行为,高架交警对其实施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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