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宏章“黑马”入常 果然有猫腻!
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案一审开庭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被告人苏宏章在庭审现场
2017年3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受贿、行贿一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苏宏章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苏宏章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兴办学校、职务晋升、获得选举投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6.8097万元;2010年至2011年,苏宏章为竞选辽宁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先后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金条、美元、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6949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苏宏章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宏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苏宏章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1年10月,仕途长期停滞的苏宏章在辽宁省党代会上“意外”当选省委常委,并随后接任省政法委书记。其“黑马”姿态入常引发颇多议论,有观察者指出,观其简历,仅有一个正厅职务履历且不是正职,而一般情况下,正厅级官员升任省委常委则至少要经历两个正厅正职。
更不寻常的是,自当年10月13日当选省委常委后,苏宏章一直未公开露面,直到40天后的11月22日,才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身份出席活动,见诸报端。彼时当地官场有苏宏章涉嫌贿选的说法流传。
据可靠消息源透露,苏宏章落马后,曾从其家里搜出大额现金。该信源同时表示,苏宏章曾经向其“上级”赠送送大额黄金制品,而这份厚礼与其升任辽宁省委常委有关。
苏宏章是2016年辽宁“回马枪”中第3名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此前2人是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辽宁人大原副主任王阳。
(来源: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长安街知事、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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