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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至副部级还要“政治攀附” 也该问问上头有谁喜欢“被攀附”

2017-08-07 说人解事

  中纪委近日通报了对陕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的立案审查结果,其中有“搞政治投机和政治攀附,政治品行败坏”的表述。


  “搞政治攀附”,是今年5月以来中纪委通报落马高官的问题时开始采用的新表述。此前,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等,均被指出“搞政治攀附”。


  所谓搞“政治攀附”,其实就是在政治上搞“人身依附关系”,其目的显而易见:一旦彼此有了政治上的“依附关系”,也就等同于捆绑在了同一条利益的船上,往后便意味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自然,为了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彼此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


  热衷于搞“政治攀附”者,总是把有“政治攀附”关系的人和事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推行的也总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信条。在他们的头脑里,什么党性原则,什么政治纪律,什么团结合作,什么清正廉洁,都被抛诸脑后。而为了稳固“政治攀附”的基础,哪怕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他们也会趋之若鹜、无所不用其极。


  搞“政治攀附”,说到底也是“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的表现。


  事实上,一些搞“政治攀附”的人为了实现“攀附梦”,往往从“经济上贪婪”开始。他们知道,只有手中攥着足够的钱,才可能找到“攀附”的台阶;实现了“政治攀附”,则有希望弄到更多的钱。媒体披露陈树隆“靠‘政治攀附’赚大钱,赚了大钱再去攀附孝敬”,便是最好的明证。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政治攀附”之所以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总有更高层级的人喜欢“被攀附”。就如徐才厚喜好被“攀附”,谷俊山就源源不断地“进贡”,最终成为政治上的“紧密联盟”。但无论是历史上的牛党李党、洛党蜀党,还是今天媒体所称的“石油帮”“西山派”“秘书党”,不管圈子有多大,“攀附”后台有多硬,最后还不是落了个“凄凉凉、悲惨惨”的下场?


  搞“政治攀附”,最大的欺骗性在于拿原则做交易。很多时候,看上去是体现上级领导对下级关心的举动,其实是在故意绕过组织并以个人代替组织做私有人情,把组织的集体资源当做个人的私有财产。其结果,必然是规矩不存、纪律涣散。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内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如何防微杜渐?要从规矩抓起,要有这个意识。”


  什么是规矩?《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就是规矩。不管是谁,不论你的官有多大,级别有多高,只要是领导干部,你就必须从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和党的纪律做起。各级组织则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迎”的严格要求树立起来,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上一级领导干部而言,则尤其必须以上率下,做好榜样,起好示范。“凡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必须带头做到;凡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必须带头不做”。因为只有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压缩搞“政治攀附”的空间,“政治攀附”的市场才会渐渐消弭。


  开国上将张爱萍当年常说一句话:“我谁也不跟,我只跟随真理!”他的一生,从不攀附谁,从不搞小圈子。这彰显的正是共产党人以坦荡、忠诚、担当为核心的政治觉悟。许多年过去了,今天的各级领导干部,会忘了这样的担当吗?


(来源:上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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